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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男潘大力生西之灵位
生于一九六七年五月三日
早逝于一九九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如果把世界上最令人痛彻心扉的事做成排名,白发人送黑发人估计能排到前三。
自我有记忆以来,我家就是五口人。
我奶奶走的早,我出生前她就不在了。我姑则在我刚会走路时嫁到了城里,几乎不回来。所以对我而言,家人就是爷爷,爸爸,妈妈,叔叔。
我爹没的那年,我十一岁,披麻戴孝地给我爹摔盆儿。
过了半年,我十一岁半,又披麻戴孝地给我叔摔盆儿。
那两场葬礼在我记忆中十分混乱复杂,唯有一件事我记得十分清楚。那就是爷爷每次都在葬礼中途拉着脸一声不吭,等立碑下葬后又会趴在墓碑上大咧着嘴巴悲鸣。
我虽然也很难过,但更多是想到自己再也得不到他们的疼爱和陪伴而抽泣。远达不到爷爷那样只看一眼墓碑就痛不欲生的程度。
直到长大后我明了事理,再去坟地祭拜家中先人看见他们的碑文时,才后知后觉到爷爷的悲痛。
碑文的书写有很多规矩和讲究。
比如,碑文对逝者的称呼有专门的用语。
父母去世后,不能再写作父母。要尊称父亲为考,母亲为妣。如丧考妣中的‘考妣’指的就是父母,形容某人像死了父母一样悲伤。
因此,在有考妣这个专门用语的情况下,在碑上写亡父亡母就是一种大不敬。写那个就跟写‘我的死爹’没什么区别……当然,要是亲子关系真烂到底了,那就这么写也无所谓。
而父母去世时,家中是否有父母的长辈健在也会影响碑文上的用语。
如果父母去世时,逝者本人的父母和岳父岳母中任何一位还在世,那碑文上只能写‘先考’或者‘先妣’。意思是和更年长的长辈比,逝者作为后辈只算得上是先走一步。
如果父母去世时,逝者本人的父母、岳父岳母都已去世,且其还有孙辈。那逝者在家中的地位最为尊贵,碑文上可写作‘显考’或者‘显妣’。
到这,碑文的开头已经有了,接下来在逝者的姓名上还有规矩。
假如张三丰去世了,那他子女立的碑上不能写‘先考张三丰之位’,很不尊重。要写‘先考张公讳三丰府君生西之灵位’,在姓氏后加公以示尊敬,后接讳啥啥。如果张三丰信佛,也可以写‘生西之莲位’。
如果是母亲去世,那就更复杂了。举个例子,假如现在有这样一块碑,上书:先妣郭母杜太孺人闺名月娥生西之灵位。那这就是一块郭姓子女立给本名为杜月娥的母亲的碑,且碑上写‘太孺人’,则表示这个杜月娥去世时,她的丈夫郭某也已经去世。如果碑上只写‘孺人’,则表示其丈夫健在。
另外,主丧人,也就是立碑人的身份也十分重要,也会影响碑文的书写。
如果是爷爷奶奶、祖父祖母去世,在父母、叔婶七大姑八大姨尚在之时,无论如何都不可以让孙辈主丧。你若看见一块以‘显祖考’‘显祖妣’开头的墓碑,那说明这是一块孙辈立给祖辈的碑,且其家中父母辈已全部逝于祖辈之前,是件十分悲痛的事。
至于以‘爱子爱女’、‘故男故女’、‘长子长女’开头的碑……那就是父母为子女立的碑。在这样的子女碑上,若死亡日期前写着‘夭于’某年某月某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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