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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让阮宵炮灰的人从来都不是真正的主角,他太菜了,触及不了主角所处的阶层,主角团内随便一个边角料人物都可以送他归西。
阮宵接过内裤,视线从顾梵的脸扫到他的外卖黄制服,扫到他的风烛残年的板鞋——都开胶了,扫到他胯.下卷了一身泥的小破电驴。
……
阮宵没有幸灾乐祸主角你也有这么落魄的一天,他只是纯粹的震惊。
还有纯粹地觉得顾梵讨人厌。
虎落平阳,顾梵以前那股意气风发的样子……额……还在,顾梵好像不觉得骑着破电驴给曾经被他碾压的炮灰当外卖小哥算什么落魄。
但顾梵那些撼天动地泣鬼神的力量全没了,又淡又冷的眸子里散去了满溢的三华紫气,身上的祥光也褪得一干二净,成了一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
是平平无奇古天乐的那个平平无奇。
换作老家其他人,即使长一样的脸阮宵也不会这么笃定就是本人,唯独顾梵,唯独他,阮宵化成灰也能从另一堆骨灰里找出哪些是顾梵身上烧出来的。
你看顾梵这股冷淡里带着一点嘲讽、干什么都怡然自得、满眼看穿一切、脸上大写“懂王”两个字的气质,阮宵发誓,顾梵就是换个截然不同的皮囊,他还是能一眼认出来。
阮宵敛了点疯狗气,嘴唇几动,小声问:“你咋搞的?阴沟里翻船了天才兄?”
顾梵没回答,盯着阮宵,眼神缓缓滑进阮宵随手披的羽绒服外套里,又从外套滑进大开的衬衣衣襟里——白花花一片,锁骨疯狂叫嚣存在感。
阮宵发型被托尼老师打理成微卷的样式,灯笼袖的衬衫,风琴褶的袖口,你只要别往下看,真的色到不行,衣服极衬人,欲气爆表,很像刚睡醒的宫廷小王子。
但你往下看。
这贵族小王子穿的绿色运动裤,口袋上用白线机绣着“华国”两字。
嗯,阮宵穿的卫衣跟他的运动裤是一套,胸口也用白线机绣两个字——“华国”,最近突然风靡,阮宵也很喜欢,便宜耐穿甚至买了两套换着穿。
虽然穿了这么多世界,可阮宵呆的国全叫华国,也是缘分了,他是个爱国的炮灰。
顾梵的视线瞄到了阮宵的脚上。
男生能长这么秀气的脚丫子非常罕见。
为什么大冬天顾梵可以看见阮宵的脚丫子。
因为阮宵走得急随便穿了双工作室换衣间里的拖鞋,左右还穿反了。
这都不重要。
重要的在于,阮宵露在衣服外的皮肤离了室内暖气,已被冻出红晕,尤其是骨节突出的地方,皮肤薄,冷红色一下就渗到里面去,譬如关节处、锁骨处。
肉稍稍多的地方也未能幸免,譬如脸蛋,譬如耳垂,譬如Q弹的脚指头,白玉的肤色里也晕着淡淡的红。
顾梵看了个爽,眼神流连一遍,回到阮宵白花花的胸口,继续盯。
阮宵感觉有点奇怪,但对顾梵,没法把他跟狗血攻归为一类。
不管怎么说,顾梵虽然天生主角命,可好歹是“老乡”,顾梵有那个大病突然学习狗血攻的脑回路吗。
阮宵拉紧羽绒服,把胸口遮住,一脸迷惑:“你盯我胸肌什么意思。”
顾梵很实诚:“你没有胸肌。”
“……这不是重点。”
顾梵:“我也不知道,不知不觉就盯了,可能是喜欢盯吧。”
阮宵:“……你讨人厌的样子真的是一点都没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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