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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侦探和小助理进行了一番调查却没有找到。小偷是怎么通过层层保护进入美术馆的,尤其是求助的美术馆馆长,他的美术馆是防守最深一点的。

就在大家都没有头绪之际,新手侦探在美术馆边上调查的时候,一不小心踢开了地下井盖然后掉了下去,大家救援新手侦探的时候发现地下水道通往美术馆的门被撬开了,紧接着找到了小偷潜入的办法。

总之又经过一段调查,新手侦探总是阴差阳错的推进调查,甚至最后发现美术馆馆长就是偷东西遮掩自己私自贩卖艺术品的大盗时,决定性的证据是在下水道里发现了侦探事务所里没磨碎的咖啡粒——小助理泡的咖啡太差了,把咖啡撒了的时候杯子里甚至还有没磨碎的咖啡豆沾在了馆长的鞋底。

总之是个非常有意思的故事。

路易的眼睛亮了。

这多有意思啊!以文字形式呈现的故事不存在真人站在他面前,他也就无法从犯罪嫌疑人中判断出谁是凶手,必须要自己思考推理,在他看来非常有趣。

路易觉得自己也可以做个推理小说家。

他曾经做过画家,学了好多年才成名,尤其擅长画那种与本人非常相似的画像。而且由于那个时代画家们没有什么生物学知识,对于人体骨骼、肌肉之类的了解不够深,所以路易画的虽然不能说一模一样,但在当时的画家之中算是画的很好的,所以他算是个青史留名的画家。

路易也尝试过做音乐家,可惜他不擅长写曲子,好不容易花了好多年写了几首曲子出来吧,一点都不受欢迎。他是个不错的演奏家,技巧高超但感情不充沛,所以只成为了二流演奏家。

至于文学家,路易也不是没试过,只是在古代识字的人太少了,他写的诗歌也比较一般,称不上什么优秀的作家。

路易最近正在想“路易奥比昂”要做什么工作,总不能和老爹一样一辈子做个收藏家吧?重复了不好玩。

现在他觉得做个作家不错,推理作家尤其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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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第13章 拍卖会杀人事件(下)

路易越想越觉得自己的想法很不错。

吸血鬼还是要保持一定的社会关系网,有能力的话,在普通人之中保持一些认知度也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如果是一个隐居在深山老林里的吸血鬼,什么时候被人干掉了都没人管。反而如果在人类之中是个稍微有点名气的公众人物,至少失踪了人类的警察会发现,也会让一些针对吸血鬼的有关部门稍微有所忌惮。

做作家不用露脸,不会影响路易换下一个身份的时候被人发现。

而且写作比起画画还有一点好的就是版税收入可以保持很多年,画家一幅画卖掉了是一锤子买卖,作家的书出版以后如果一直有人买就一直有收入,并且版权可以由后代继承,以后路易换了身份也多了一笔收入来源。

还有一点好处就是在人类之中拥有一份工作降低了路易在一些人眼中的威胁性。

路易毕竟是喝人血的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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