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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世对杜昙昼说:“看来那无头尸还真有可能是唐达,你们不是还抓回来一个男人吗?他会不会就是凶手?”

“他不是凶手,就连唐达也不是在客房里被杀的。”杜昙昼分析:“砍头而亡的人,会从脖颈处喷出大量鲜血,我们赶到时,客房内并无大量血迹,虽然唐达脖子断口处仍在淌血,但只流了那么一点血,足以证明,他是死了一段时间以后,才被转移到客房里的,而那个被我们抓回来的人,身上干干净净,半点血渍都没有。”

“那他为什么会在那里?”

杜昙昼思忖道:“这也是我想要弄明白的地方。”

莫迟被人带上正堂,见到杜昙昼不看也不跪,垂眸站在堂下。

杜昙昼冷声道:“报上名来。”

“莫——”莫迟停顿片刻,道:“莫迟。”

“什么地方人?家住何处?以何为生?”

“毓州人,居无定所,无以为生。”

杜昙昼:“毓州?毓州地处西北,距京城千里之遥,你来缙京做什么?”

莫迟想了想,说:“来凑热闹。”

“放肆!”曹世厉声斥道:“身为嫌犯,见到临台侍郎非但不跪,还敢口出戏言?简直胆大妄为!”

曹世气得口沫飞溅,莫迟就跟没听见似的,连眼皮都没多眨一下。

杜昙昼锐利的眼神把莫迟由上打量到下,这个人年纪很轻,最多不过二十岁出头,身材高挑,纤瘦修长,五官清秀,肤色对于男子来说过于白皙。

他的头发以一根布条系于脑后,身上穿的是最常见的青色布衣,腰间没有挂任何装饰,只斜斜插了一根烟管。

除了清俊的样貌,这个叫莫迟的年轻人走在街上,和京中其他平民男子没有任何区别。

但杜昙昼还记得他在客栈里见到的那一幕。

那时抓捕他的翊卫被他打掉了刀,横刀掉在他触手可及的地方,可他并没有捡起,而且杜昙昼看得出来,面对几人的围捕,他没有使出全力。

杜昙昼由此判断,此人不是个会大开杀戒、随意取人性命的暴徒。

他单手撑着下巴,问:“你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间客房?”

莫迟低头想了一会儿,终于抬眼看向杜昙昼,他的眼睛圆而眼尾上翘,明明是很妩媚的走势,却在他锋锐的眼神压制下,不会露出一丝媚态。

——他的眼瞳黑而幽深,眼底深藏着让人望之心惊的冷静。

只那一眼对视,杜昙昼就仿佛有了通感,鼻尖下好像闻到了一阵若有似无的血腥味。

年少时的军旅生涯告诉他,莫迟眼中的那种冷静,不是来源于天性或者无知,而是从无数刀山火海中历练出来的本能。

“你——”

莫迟淡淡道:“我今日在金沽阁吃饭,见到有人扛着麻袋上了四楼,那麻袋里装着的像是个人形,我一时好奇,就跟了上去,然后就进了那间客房。”

“你点了什么菜?花了多少银子?”杜昙昼当即追问。

“羊肉汤三十文,紫皮茄子八文钱。”

杜昙昼看了眼掌固,掌固一字一句按照莫迟说的话记下。

莫迟波澜不惊,这些菜式和相对应的价钱都贴在金沽阁一楼的墙上,他经过时随意扫了几眼,便把菜单尽数记下,哪怕现在杜昙昼让他背,他也能把金沽阁出售的所有菜品全报上来。

这是他当夜不收时练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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