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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其乐融融阖家欢乐的气氛,被小妹陆琅的到来打破了。

陆琅从小就在国外野蛮生长,念艺术学校两年改了五次专业,现在学的是服装,自称是个新锐设计师。

她是个打扮得很中性化的Alpha,顶着绿色的头发、蓝色的眼影,让陆赫瞬间眼皮狂跳,心脏像是被寺院的大钟狠狠撞了一下。

这一对比,他觉得贝缪尔都是大家闺秀。

“贝贝!”陆琅惊喜于贝缪尔也在,“你还没和我哥离婚呢?”

陆父给了她一个无声的呵斥眼神,但陆琅毫无自觉,继续说:“太好了,我早就说我哥这种禁欲的老和尚,就不能和那个座山雕似的老尼姑结婚,你们要是结婚,生下来小孩不得直接剃度出家啊?人家小孩取名字,我小侄子直接登记法号,哈哈!”

陆赫也听不下去了:“琅琅。”

“哥,你好无聊哦!老喜欢管人家的闲事。”陆琅对着陆赫拉了一个鬼脸,“那我也要管你,我不管,就要男大嫂,就要男大嫂!”

贝缪尔规规矩矩坐着喝茶,很乖巧地微笑,极偶尔才开口。他嘴甜的本事修炼到了一种化境,随意的一句话,让四个人都很是受用。

贝缪尔送的生日礼物是一条围巾,不知施了什么魔法,让陆琅高兴地满屋乱跑,像丛林里荡着藤蔓奔跳不息的猴子。

饭后,陆琅将贝缪尔拉到化妆镜前。大号粉扑刷怼着脸糊,把贝缪尔呛得直咳嗽,可能接触什么严重过敏原了。但是即使声音可怕就如同大咳血一样,他仍然笑吟吟的。

陆赫进来了:“琅琅,你在做什么?”

“打扮我嫂子啊!”陆琅说,“下礼拜就是时装周了,还有比贝贝更适合穿本人伟大设计的人吗?你不觉得模特是顶着书练出来也没他走得好吗?Jesus,我这该死的艺术天赋简直无处放置。”

陆琅为他染发,大胆选用特别亮眼的灿金,除了贝缪尔没几个人招架得住那种土豪色,然后她用发胶把发型抓得凌乱无序。

陆赫对妹妹的爱好无从染指,但的确不能欣赏这种审美。色泽鲜艳的布料、破布似得裤子上挂着的设计师最后尊严,只能靠着贝缪尔金发碧眼的美貌苦苦支撑。

“晓得了!”陆琅好像也觉得不大对劲,自我解嘲地摸了摸后脑勺,然后突然啊哈了一声,将一罐口红盒子递给陆赫:“哥,为你的Omega Pick一下!”

“差不多够了。”陆赫不知道哪来的潜意识,他觉得贝缪尔并不喜欢女孩家的脂粉,更不想任人打扮,他虽然顺从地在笑,但是灵魂非常不快乐,就说,“小露是我们的客人,琅琅,你的礼貌呢?”

陆琅被哥哥身上生人勿近的强大气场慑到了,瘪着嘴不说话。

“今天不是琅琅过生日吗?过生日的人都是国王。It’s your King’s Day.”贝缪尔却笑了笑,灯光下的金发太惹眼了,好像有细小的发光体围绕着他慢动作飞舞,“国王的客人,就不需要听国王陛下的命令了?”

“没事的大哥。琅琅开心,我就开心。”贝缪尔将海蓝色的玻璃瓶在陆赫面前摇摇,说:“闭着眼挑吧,芭比粉我也认了。”

陆琅说:“大律师!你看看人家的格局!”

在洗手间换衣服的时候,贝缪尔陷入难境。因为陆琅让他试女装,还是大露背的。

“琅琅?”贝缪尔试图协商。

“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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