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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给她上了半个小时的课之后便发现她确实不懂,最后便简单的说,她只要知道他参与到电视台的实际运营中就行了。
好吧,这样她还是能够理解的。
凡妮莎一直待在纽约,每天晚上过来接她共进晚餐。
作者有话说:
*堕胎权的这一段是早在国会大厦实习阶段就暗示了后面还会写到,不是因为缺德的美利坚最高法最近被爆出的新闻。只能说很巧。
*有的读者会不喜欢这部分内容,觉得作者在强行输出观念,没有好好写文。这个想法只能浅浅的说,太天真太回避现实了。堕胎权怎么不重要呢?堕胎权的根本仍然是女性的“选择权”,而选择权不仅对文雅很重要,对所有女性都很重要。
第134章 评论7000加更
◎张文雅是如何搞定书评作家的◎
这是个有趣的女人, 文化程度不高,也不爱学习,但很聪明, 老瓦伦蒂诺死活不提离婚, 应该也是很爱她。不过狗男人嘛,爱你是一回事,找情妇也是毫不含糊的, 号称“身心分开”。
凡妮莎也有样学样,包养小狼狗也毫不含糊。
她不在美国,美国媒体放她一马,基本没有她的什么消息, 她乐得快活。
张文雅挺佩服她的。女人嘛,要对自己好一点, 就不离婚,花狗男人的钱得到了更好的享受, 也没毛病。媒体语焉不详, 不过看起来是当初婚前协议签的对凡妮莎比较有利,臭老头要是离婚损失比较大,所以死活不离婚。
凡妮莎也有自知之明, 她没啥本事, 无法自食其力,狠狠吸血狗男人也不错。
查理对凡妮莎的戏剧化浮夸做派有点敬谢不敏,但对亲妈也并没有指责,还会跟亲妈开玩笑, 说要是小狼狗不乖就赶紧甩了。
*
有新闻价值的一直是小肯尼思, 不是张文雅。她跟凡妮莎出去购物、吃饭, 跟查理约会吃饭、去百老汇看音乐剧, 根本没有狗仔拍她。
到了哈佛开学前的一周,张文雅终于写完了有关堕胎权的报道。
说是报道,不如说是一篇文章,客观对比了中美两国有关堕胎权的现状,不过说的比较浅,是因为大中华方面的资料不多。
贝特先生看完文章后,说:“写的很好,但还是不太全面,我是说,缺乏中国方面的数据资料。其他我看没问题,很好。”
“能发表吗?”张文雅雀跃。
“可以选一部分。”
太棒了!
“署名呢?”
“完全署名权。”贝特先生有点无奈的笑,“别太高兴了,你不是美国人,可能会好一点,或者更糟一点,谁也说不好。你会害怕挨骂吗?”
嗐!这话问的!辱骂的再难听能比季青青还难听?
她摇头,“我不怕。你要对公众发言,就必须承担反对意见,哪怕反对意见很荒谬。如果退缩了,那就是对方的胜利。”
贝特先生很意外她的回答,“你说的对极了!作为媒体人,我们应该为民众发声,而不是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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