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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贝里斯小姐在隔壁的‘罗森’杂货店做店员,他已经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

布莱恩瞥了一眼站在传菜口与咖啡馆女主人聊天的男人,那个男人大概是附近的‘大众情人’,轻易就将平常总是粗着嗓子对食客吼来吼去,面对男人们的调戏,能更加大胆地调戏回去的‘李夫人’逗得笑了起来。不是哈哈大笑,而是像小姑娘一样矜持的笑。

他注意到了那位‘大众情人’,那是个长得很漂亮的年轻人,有一双多情的眼睛,一头闪亮的卷发…说实话,他只要穿上一身绅士的衣服,拿上一根手杖,靠着一张脸,也足够获得一个好婚事了。

只要他稍微有一点点钱,能够装出绅士的样子,哪怕是一个‘穷绅士’。

但他就是东区最普通的那种男人,那就没办法了。几乎注定要在底层人繁重的劳动中,迅速失去自己漂亮的长相和身材,再然后,一切都和普通劳工没有一点儿区别。

胡思乱想着没多久,布莱恩的食物和咖啡就送了过来。

平民咖啡厅几乎就是小餐厅的另一种说法,卖各种简单食物,以便宜、方便闻名。在这种咖啡厅吃饭,早餐通常是‘1便士套餐’,午餐和晚餐要贵不少,套餐的话,都是4便士到5便士,不含酒…这真是和布莱恩平时接触过的消费水平完全不同。

想到奥斯汀小姐随手敞开的钱袋,他心里的某个念头就更加清晰了。

不过一会儿,贝里斯小姐就来了…餐桌上的食物没动过,咖啡也只喝了一口,这些食物本来就是为贝里斯小姐点的。

在贝里斯小姐开心地吃着这份午餐时,布莱恩就说:“你说,你还是想和丹尼斯一起生活,对吗?”

贝里斯小姐的眼神中露出一丝痛苦,还有一丝希望:“是的,布莱恩,我只希望和丹尼斯一起生活…我知道丹尼斯和安东尼太太一起生活没问题,她会像照顾自己的孩子一样照顾他,但我还是舍不得他。”

“我现在很难见他一面,安东尼太太住的离东区太远了…”

布莱恩有些不耐烦地说:“丹尼斯离东区越远越好!这儿的环境根本不适合孩子的成长,如果你为那孩子好,就应该赞成这件事儿……”

贝里斯小姐不说话了,又过了一会儿,布莱恩才说:“我可以替你想想办法…给你在好社区找一所房子,让你和丹尼斯生活在一起,完全由你照顾丹尼斯,直到他够年纪去上寄宿学校…以后你也不必去杂货店工作了,我会供养你们。”

贝里斯小姐抽泣了一声,眼睛里满是喜悦。

贝里斯小姐是布莱恩的情人,至于‘丹尼斯’,其实是他们的孩子,那孩子才两岁半——这件事要让布莱恩来说,完全是他年少不懂事时犯的糊涂!

贝里斯小姐比他大三岁,在他12岁那年,就到他家的杂货铺做店员兼杂役女仆了。其实也说不上是什么工作,就是家里店里,有什么活儿就做什么活儿。

不得不说,贝里斯小姐是个挺耐看的姑娘,或许算不上什么大美人,但也很有自己的动人之处。在当时的布莱恩心里,这个温柔清秀的姐姐,是非常可爱的姑娘。所以当他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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