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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要我来说,可丽粉底也值得这种追捧,它确实是个好商品。用不起它的人不能评价,而只要能买得起它的人,都是对它赞不绝口的。”
听到杰克这样高的评价,丽琪其实是有点儿意外的。她已经使用过皇冠粉底了,了解了这种新式粉底和过去那些散粉的天渊之别。但在这新式粉底之内,她想不到还会有那么大的差别。
她都想不到可丽粉底要多好用,才能和皇冠粉底都拉开明显的差距。
因为这好奇,回家她就试用了可丽粉底…一般人可是舍不得的,一些买了可丽粉底的女士,其实也只是在一些特殊场合,特别是舞会和晚宴时使用。毕竟那么小小一盒,就要15、6先令,太贵了!
就算这种新式粉底压紧实了,又不需要像过去的散粉那样厚厚涂擦,没有那么耗粉,一盒不至于三五次就消耗完毕。但平均到每一次使用的量,还是很费钱,让人心疼……
不过丽琪是一个好奇心很重,而为了满足好奇心,不怎么在乎这一点点金钱的人。
她对着镜子涂擦粉底,半边脸用皇冠粉底,半边脸用可丽粉底。让后她自己也觉得很惊奇——为什么会看起来没什么差别,都是白白的,但又差别这么大呢?明明都是用白色的粉末擦脸,结果就是擦可丽粉底那边更自然好看。
她觉得这很神奇,回头就写了一篇短篇故事。这也是她擅长的侦探推理故事,而这篇故事里的侦探,正是凭借可丽粉底和皇冠粉底那种微妙又真实存在的差异破案的。准确的说,这是凶手的破绽!
因为当下可丽粉底真是很有话题性的东西,所以在这个故事质量还不错的情况下,编辑火速认可了这篇故事,以最快的速度登载到了自家报纸的小说版面。
薇薇安就在报纸上看到了这篇故事,觉得写的很有趣,在早餐时对奥斯汀先生说:“爸爸,我们还请了这位‘马耳他先生’写‘软文’吗?嗳,这似乎是最近小有名气的女作家呢!”
薇薇安读过这个笔名为‘马耳他先生’的作家的书,对方是写此时还比较小众的推理小说的…因为这一点,她对她印象挺深的。
“唔,记不大清楚了,似乎是没有的…”找女作家、女记者写软文这种事儿,当然不用奥斯汀先生亲自出马了,他也只是交代秘书找个人去办好这件事而已。奥斯汀先生只需要在文件上签字,并看到最终的结果而已。
他现在还能有一些印象,已经是他记忆力很好的结果了!
“或许是这位作家自己从生活中得到的灵感,所以写了这个故事。”奥斯汀先生接过薇薇安递过来的报纸,粗略地扫了一眼。其实也没有看到故事是什么,只是看了一眼开头而已,这话完全是顺着薇薇安说的。
然后他又很快说道:“这是个好消息,是不是?这说明大家对‘可丽粉底’的关注,大多都是自发的了…我很喜欢这样的风向。”
奥斯汀先生当然会很喜欢这样的风向,这意味着可丽粉底的销售顺畅的就像是汇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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