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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们一家非常喜欢歌剧和音乐剧,爱乐剧院是我们常来的。”奥斯汀先生这时直接将薇薇安的爱好移植到全家头上了。

不过倒是可以理解奥斯汀先生这个说法,在此时看话剧会显得有点儿严肃,滑稽戏则太‘下等’了,以芭蕾为代表的舞剧么,此时大多还带有下流意味呢(不少舞剧的卖点是女演员的大腿和胸部)!

相比之下,来剧院听音乐会和歌剧是更‘高雅’一些…显然奥斯汀先生也想附庸风雅一下。

果然,对方因此小小恭维了一下奥斯汀先生:“您的品味很高……”

说话间,他也同奥斯汀夫人、薇薇安问好。完了之后他也没有离开,而是顺着奥斯汀先生的邀请坐了一会儿,给奥斯汀先生牵线一桩生意。

“我并不是要做您和我那位朋友的中介,您知道的,我是个只学会了消耗钱财的败家子,这样的事儿我做不来…只是人家知道我同您打过交道,非要请我来说项。”

奥斯汀先生点点头:“多谢、多谢,不论如何,您是为我介绍了一个机会——话说,我记得对面的侧包厢是麦瑟尔伯爵家的包厢,怎么,您今次是伯爵夫人的客人吗?”

对方明显巴不得脱离刚刚那个话题,连忙说:“哦,不是,我不过是个陪客,伯爵夫人今日带了她刚刚回国的弟媳,呃,白天还去了赛马场,她似乎是想将那位新大陆美人介绍给美林堡。我当时也在赛马场,只是去打了个招呼,就被邀请一起来看戏了。”

“我正好知道今天爱乐剧院要首演《王子复仇记》,有这个时代最好的男歌手主演,哦,至少是这个时代美林堡最好的男歌手——总之不能错过,不然我会被这几天的社交界抛弃的。”

这位客人说着还左右张望了一下:“这是爱乐剧院装上煤气灯后,我第二次来,说实话,我倒是觉得没必要,这实在是太亮了。特别是今晚这样的剧目,原本就是更加凝重的剧情,气氛也该烘托得阴沉一些。”

“…上次我从爱乐剧院走出去,回到午夜的大街上,嗳!我真是过了好一会儿才适应昏暗的环境。应该庆幸,那晚我没出什么事儿,还去了‘马蹄巷’的酒吧呆了一晚。”

其实煤气灯哪有那么亮呢?至少薇薇安从没觉得煤气灯有多亮,只不过是比之前用蜡烛要好一些而已。而且用煤气灯的优势不只是亮度,可能煤气灯的稳定便宜,在此时才是更大的优点吧。

嗯,确实便宜,最初的一次性费用后,后面煤气的开支肯定比蜡烛少不少,这时候蜡烛也是挺贵的。很多有钱人,一年到头的开支中,蜡烛费用也是可以单列一项的…特别是那些要开舞会的有钱人,一次舞会耗费的蜡烛是很惊人的!

只能说大家感觉的不同,来自于认知经历不同。其他人只会对比以前的蜡烛和油灯,当然觉得煤气灯挺亮。而薇薇安只会想到电灯,就觉得现在的剧场里也谈不到多亮堂。

奥斯汀夫妇做陪客又聊了一会儿,等到快要到幕启时,对方才告辞离开。而当奥斯汀先生起身送他时,却正好同隔壁包厢的杰克逊一家打了个照面——杰克逊先生也正好在送一位访客离开包厢。

“是的,这事儿就全拜托您了,若您能为我引见莫雷先生,就再好不过了…就在第一幕与第二幕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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