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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的客人除了保罗先生和他的妻子外,还有就是最近和奥斯汀先生来往密切的分销商了。不是每个分销商都有邀请,也不是邀请了人家,人家就一定会来,他们可能有别的邀请,也可能早就决定和家人一起过圣诞节了…总之最后确定的客人有五位。
加上奥斯汀家一家三口,这次圣诞晚宴就总共是8人。
薇薇安回到房间里,换上了一条粉色的丝绸衬裙,外衣则是珊瑚粉的丝绒女袍。‘袍子’在和礼兰语中,单指上下一体的外衣,在女装外衣普遍上下分开的当代,其实是比较少见的。
不过薇薇安穿上的这件丝绒女袍也算是最近很流行的了…这种女袍的上身简洁,也没有多少装饰,在普遍繁复的女装风尚下就显得很优美纯洁。
而且这种女袍下身部分和上身相连,但又通过前开露出衬裙的方式,让袍子减轻了重量、减少了束缚,只要将上半身前襟闭合就能穿上这件袍子了。这在此时,已经算非常好穿的了。
一般来说,上半身前襟可以用系带拉绳合拢,也可以用纽扣,薇薇安的这件女袍用的是纽扣。染成金色的贝珠在金线锁眼衬托下,排成细细的一长排,小巧玲珑,富有装饰美。
丝绒长袍和露出的衬裙看起来都是粉色,一般人会觉得无法对比衬托,是不常见的搭配。但穿上身之后就会知道这很合适——因为材质不同,所以同样是粉色,呈现出来的感觉就完全不同了。放在一起,既有对比色的衬托,又有同色系的和谐,很妙。
而且薇薇安是真的很适合这样的粉色,这很好地衬托出了她小少女的纯美轻盈。
不要说她这个年纪本来就很纯美轻盈,要知道少女甚至都不一定有少女感,‘纯美’‘轻盈’就更不一定了。
特别是在这个时代,女孩子属于是穷姑娘为生活所迫,轻盈纯美不起来。有钱的千金小姐又被规训,刻板地训练成‘家庭天使’,规规矩矩的多,轻盈纯美先不说,少女感都快要被磨没啦!
薇薇安换好衣裙,就对着镜子散开了今天因为去厨房盘起来并包上头巾的头发,一头浅金发散落。她用发刷梳了一会儿,就从两鬓捏起两绺头发,结在了脑后,然后再罩上一只珠网就好了。
披发是少女的‘特权’,不过薇薇安很少使用这种特权,毕竟飘散的煤灰弄脏了头发,最后难的还是要洗头的她。不过今天都不会出门了,这样披着头发倒也没问题。
她穿了一双金色的丝缎便鞋,鞋头上缀着柔滑的短流苏,就这样走出去的时候,立刻让奥斯汀先生眼前一亮。他对着自己的女儿连声称赞,穷尽了自己曾经作为一个街头小贩时的语言天赋。
最后奥斯汀夫人走出来时,他才心满意足地对自己的妻子说:“夫人,我必须得说,我这一生最得意的便是薇薇安了。我当然不是说您不够让我得意的,只是您来到这世上毕竟还是岳父岳母的功劳,您是他们的得意之作。”
“哦,这个我同意,毕竟我同您一样得意。”奥斯汀夫人掩着嘴笑呵呵的。又见薇薇安披着她那头几乎在发光的浅金发,连忙对她说:“你该多披着这头金发的,多漂亮的金发啊!这样美丽的颜色我从没在其他任何一个人身上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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