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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过来了,跟我向你表示道歉,说如果你这边不管和解不和解,范凯到家他们就会教训范凯。”
“你怎么看?”
“场面话。”可听,不可信。
王哲不是问这个,再问:“我是说范凯的道歉。不过,我也不是问他道歉真不真诚,他都要气炸了,我没瞎,我的意思是,他事后会不会反咬我,不搞死我不罢休的那种?”
“会,我说过,他有征服欲,他性格也是强硬自我的,他是爱我,但更爱那种征服我之后,把我挂在他胸前当勋章的骄傲自豪,我认为他擅长秋后算账。”钟复宇淡淡道,不介意跟王哲说,他的前男友,实际上也并不是很爱他,真接纳他,范凯更爱“钟复宇”三个字所代表的成就,和征服代表着天才与富有的“钟复宇”这个人所给他带来的荣耀和光辉。
这也是爱,但就钟复宇看来,本质上跟邹灵逸的爱也没什么差别,都是企图通过征服一个有价值的男人,去证明自己的价值。
通过征服别人来证明自己的价值,来更爱自己,强调自己的杰出和优越。
要是他们真干成了,这也是他们真实的能力。
但钟复宇认为自己不是他们能征服的,所以他们分手了,分得还算干脆,都是钟复宇看穿了他们,算准了时机。
他比他们看得还更快几步,猎人总以为比猎物要有耐心,用付出麻痹猎物,但猎物要是站得足够高,猎人的动作他是能一目了然看得清清楚楚的。
“那你之前准备怎么处理他?”王哲又问。
“一切我出面。等下你就走,剩下的交给我。”钟复宇淡淡道:“得罪范家的都是我,决定也都是我一个人下的,他们要是越过我找你麻烦,柿子挑软的捏,他们家也走到头了。”
“饿死的骆驼比马大……”王哲笑。
不等他说完,钟复宇打断了他,他轻轻地碰了下王哲的脸,带点凉气的鼻息扑在了王哲的脸上,让王哲的脸有些痒,“我知道,我顾忌的少,想事没你想的全面,但我在意的我都知道,我想懂的我都知道,我知道他以后会不择手段折磨你,哪怕搞些小动作,小动作多了,也会弄死人的,但他和他家要是有人提前对他们搞这些动作呢?自己家门口的狼都不少,他们就腾不出手出去打猎了。”
妈的,王哲是真笑了,都不在意孙子众目睽睽之下对他动手动脚了,他因为开心,笑得眼睛贼亮,看着孙子笑道:“妈的,比老子还阴,你回来就这事,干得还算合老子心意。”
妈的,真狗咬狗了,开心。
PS:谢谢我亲爱的同学们,假日快乐,看文快乐。
第22章
王哲也不是不知道钟复宇一动手,外界就更把他们绑定在一起了。
但事情哪有事事完美,就自己光占便宜的。
他吧,只要自己输得不那么惨,他就接受。
他这些年的成就,就是他一点点像耗子一样忍出来、磨出来、攒出来的。
他但凡气量小点,孙子此时就不应该出现在他面前。
真气性小,一点事也忍不了,他可能还是个打工仔,还是那种一年十个工作都不够他换的打工仔。
他能在忍当中,有利可图就行,就算输,输得不是最惨的那个,只要不死,他就开心。
活着就有无数可能的嘛,怕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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