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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3(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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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遍:“喜欢。”

他终于愿意说出口,所有的在意和需要,都是因为这个再简单不过的词汇,建立关系仍然是个难题,但他觉得祝宜清能帮忙解决。

他要睡得好,前提是毛绒兔子必须乖乖待在他的公寓里。

心脏在狂跳,祝宜清过了很久才回过神来,在梁书绎肩上咬了一下。

“哥,你好奇怪。”

他说梁书绎奇怪,但是梁书绎松开他,看向他的眼睛,那里还是全心全意地只装着他——他知道他懂了自己的奇怪。

“要答应吗?”方才连续说了太多话,梁书绎的嗓子又变得很哑。

祝宜清舔了舔嘴唇,汗湿的鼻尖蹭了蹭他的,然后往下,轻轻含住他的唇,颤抖着呼吸,把那里一点点润湿。

“我喜欢你好多年,哥。”

从羡慕别人有哥哥,到生出青涩的爱恋,到现在已经过了太多年。他不知道最好的结局是什么,好像是被牵引着,又好像是自己一步步走着,一晃就到了现在。

“喜欢……”他仿佛适应了梁书绎的逻辑,停顿片刻,像他刚才那样,一本正经地说,“当然要结婚了。”

*

梁书绎在酒店留了两个晚上,走的时候,精神已经比来时好了太多。

他取下戴了两天的手串,把它交还给原主人,“先戴好,回来再找我交换。”

祝宜清点头答应了,拉着他的手,有些迟疑地问:“哥,端午节……我们可以一起去看沅沅吗?”

“嗯,一起。”

“带蜜枣粽子去,沅沅会很开心的。”

然后他们在酒店房间里接吻,快要赶不上飞机才停,梁书绎在他耳边略带不满地低声说:“早点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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