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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的发小,发小的哥哥,在那个将他们联系起来的人离开之后,本不应该更近一步的关系,因为祝宜清的不断争取,梁书绎的一再纵容,反而变得不伦不类起来。
就在祝宜清以为梁书绎一定会赶自己走时,他忽然像是换了副面孔,卸了力,俯身,额头抵在祝宜清单薄的肩膀上。
他说:“我知道了。”
然后又说:“别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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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倍体草莓,想吃。
第9章 9
梁书绎是按照生物钟醒来的。
昨晚他确实是醉了那么一段时间,记不清自己是如何回的家,但是回到家以后,他洗了把脸,自己换了衣服,喝了冰水,仿佛一下子清醒了大半。
在那之后,尤其是祝宜清的一举一动,说了什么做了什么,他都印象深刻。
小朋友眼巴巴地看着他,说,我想陪你,我不走,哥哥我要陪你。
小朋友说什么也要拧热毛巾帮他擦脸,擦得很小心,靠近的时候连呼吸都放轻的,他突然睁开眼,小朋友就像是被吓到了一样,停一停再继续擦。
小朋友在床边守了很久,困得脑袋一点一点,偷偷打哈欠的声音没能藏住。
他都知道。
说实话,除了那点看不透又总是时时出现的怜悯之外,祝宜清的所有小心思在他眼里简直昭然若揭,而这种高度的掌控感也一度让他从骨子里感到愉悦。
昨晚也是,祝宜清守着他哪也不去,身上带着蜂蜜的香甜气味,他在这样的“陪伴”中,纵容自己睡了个好觉。
祝宜清是歪在沙发上睡着的,梁书绎让他去次卧睡,显然他没有乖乖听话。
他披着外套,睡衣最上面的一颗扣子大概是被蹭开了,露出白皙的肩颈,右边锁骨上有颗小痣,不过从颜色上看,不像是身体自带的,倒像是小时候被铅笔戳了一下,留下了沉积的黑色素。
阴天,窗帘紧闭的客厅里光线昏暗。
梁书绎刚洗过澡,围着浴巾站在沙发前,头发还在往下滴水。
早上通常是梁书绎状态最好的时候,因此他会倾向于将难度大的手术排在早上第一台,并且,亲手拆除难题所带来的兴奋和成就感会让他一整天都精力充沛。
现在是早上七点半,正是他的身体机能、判断力、控制力即将达到最值的节点,即便身体里有残留的酒精,也不影响他冷静地审视或窥探一些他感兴趣的东西。
他在沙发前站了很久,如果祝宜清在这时醒来,大概会被他的眼神吓到,但他甚至有些期待那样的场景。
只可惜祝宜清睡得很沉,被他抱起来时都没有一点要醒的迹象。
祝宜清骨架偏小,有种介于男孩和女孩之间的模糊感,梁书绎抱他毫不费力,仍有余裕去留意他的呼吸节奏,以及头发、皮肤的触感。
总之,祝宜清像一只安静乖巧的毛绒兔子,很适合陪人。
梁书绎把他抱到了次卧的床上,看着自动往被子里窝的人,忽然想把家里的备用眼镜找出来戴上。
*
祝宜清很久没有做过关于自己身上那个女穴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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