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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小李:宋姐,要不你开回来吧,这雨太大了,最近A市的黄色安全预警都发了好几条了,大半夜的可能不是很安全。

同事小李:你回单位凑合一晚吧,昨天新闻上还有恶劣天气追尾的新闻,咱这儿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出了事方圆五十里都没个医院。

宋枝香的余光瞟过去一眼,没回。她算了算距离,都走到这儿了,离她家也不算太远,再大的雨,慢慢挪也快挪到地方了,这工夫再回头,出事儿的可能性更大。

就在她这么想着的时候,慢吞吞往前挪的车灯突然照到一块破碎的金属块,是一块被撞飞的保险杠,她下意识地慢慢刹车,灯光笼罩范围内却出现越来越多的金属残片,在她刹停的时刻,车灯的光正好笼罩住两辆相撞在一起的车。

其中一个只是损毁了前车头,上面玻璃全碎了,车上空无一人。另一个被拦腰撞得七零八碎,已经完全看不出车辆的形状,连牌号都四分五裂了。

嘶……这破地方三五天未必能看见一辆车,一看见就撞成这样?宋枝香吸了口气,掏出手机就要报警,刚摁了两个按键,前面那辆报废的“废墟”当中,猛地伸出来一只手,扣在了裂开的牌号上,鲜血从手臂上淌下去,猩红地晕染开。

宋枝香愣了一下:“……变鬼这么快。”

那只手猛地垂落下去了。

她浑身一激灵:“我靠,好像是活人。”

这反应迟钝也不能完全怪她。毕竟在长平区的墓园工作,除了她有数的那几个同事和稀稀拉拉的客户,接触最多的人形物一般都是不喘气儿的。

宋枝香撂下手机,连伞都没撑就从车上下来了。她这个人虽然喜欢安静、有点社恐,但全身上下最大的优点就是乐于助人,从小到大就喜欢帮别人忙,发光发热、不求回报,那叫一个善良。

她这善良之心瞬间发作,把报废的车门卸下来,探头进去捞人。里面倒着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头发散乱,被她拖出来的时候身上让雨打湿了,手指头滴滴答答往下流血。

“你还醒着吗?”宋枝香伸手拍了拍他的脸,手比眼睛快,刚拍了一下,第二下就停住了。

男人的头发被淋得湿透,发丝贴着面颊,露出来的那张脸英俊非凡,鼻梁又高又直,颔骨优美,长长的眼睫让水打湿了,黏连在一起,往下滴水珠。

乐于助人的宋枝香手心一顿,被帅得沉默一秒,道:“你这长得有点没王法了吧。”

西装男晕过去,没反应。宋枝香把自己的视线从他身上拔下来,然后检查了一下他的身体,好,外伤倒是有不少,骨头摸起来应该都没断,比起有内伤来说……更像是脱力昏过去的。

哎哟,落到我手上,你就烧高香去吧。宋枝香心情很好地夸奖了自己,这义不容辞的救人壮举,可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出来的。

她避开伤口,搂着男人的腰把他搬到副驾驶上,免得他受着伤在这被雨淋死。宋枝香关上车门,看了看消息又琢磨了一下——这地方离医院实在太远了,她家里有医药箱,不如带回家先处理一下他的伤势,反正近在眼前了。

可是这么做很有风险……要不还是别惹麻烦了。

宋小姐摸着方向盘沉思,翻了翻市医院的电话,刚要拨过去,目光猛地扫到男人撑起布料的腹肌轮廓。

她的手停了一下。

西装男的外套全是血,被她丢在外面了。这人里面只穿了一件白衬衫,领带还好好地系在脖子上,就是有点松了。被淋湿的衬衫根本挡不住什么,露出整齐的腹肌、一块块地排列在腹部上,看起来矫健结实,格外诱人。

宋枝香看了一会儿,咽了下口水。她按着自己的脑袋,缓缓摇头:“不行,这要是死在我家可找谁说理去,一具漂亮的尸体有什么用……”

一边说,她的眼神一边不受控制的往上移动。

别说整齐的腹肌了,目光再往上瞟一点点,就能看到饱满的、锻炼得很有成效的胸肌。在白衬衫下面鼓胀着,像是要把这点破布撑开似的,那枚扣子都要让挤得瑟瑟发抖了,看起来好像很努力地阻拦着男人宽阔的胸膛……

宋枝香下意识地擦了擦唇角。

她这个人呢,全身上下最大的缺点,就是……有点儿好色。

好色乃人之常情。她倒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人生在世谁不好色?谁不喜欢瑟瑟!她以前都当这是小毛病,不碍事。

但现在有点碍事儿了。宋枝香摸着自己色令智昏的脑壳,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就把车开回家了,直到她把西装男放到床上、蹲在地上翻医药箱的时候,才突然如梦方醒,对着手里的绷带愣了一会儿。

她抬起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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