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264(1 / 2)

加入书签

留的遗产是什么了,她从自己刚嫁到盐关村时,苏文曾经跟她聊过的,那些前言不搭后语的话里头,想到那是什么东西了。

不是什么小戒指,小耳环之类的东西,苏文拥有一笔巨大的财富。

她婆婆居然是个巨富。

“小旺,盯着圆圆,让她把作业写好,妈妈得出去一下。”说完,陈美兰拿起车钥匙,出门,直奔莲花庵。

……

这辈子的情况在周雪琴看来比上辈子更坏。

因为阎肇问了,顾霄选择不答,而后,甚至不要阎肇陪着,自己进地宫里上了柱香,在里头大概呆了一个小时,出来之后对阎东雪说了句:“去买机票,立刻走。”

就这样,阎卫的业绩要飞了。

周雪琴的投资款要搞不到了,人顾霄立刻就要走了。

再往远点衍伸,王戈壁甚至都要在顾霄的干预下,出狱了。

王戈壁还想要出家当尼姑呢,多爽啊,独霸一座庙,要是莲花庵这种香火旺盛的地方,她后半辈子饭票都要有着落了,要再心狠一点,染指那个钱源源不断的香火箱子,可以让她后半辈子都睡在钱上面。

不过就在这时,就在顾霄话音刚落时,就在他准备要离开时。

突然,陈美兰从台阶上跑了下来,开门就是一句问:“顾教授,我娘的三座寺庙,《土地使用证》在您手里,王戈壁送给您的?”

顾霄停在原地。

阎卫兄弟也愣在原地,可以说所有人都愣住了。

苏文居然有寺庙,还是三座

私人能拥有庙宇,这个知识点不存在于任何人的常识里。

在大家想来,庙宇应该是属于国家和宗教局的,怎么会属于普通人?

在这一瞬间,周雪琴甚至觉得,陈美兰怕不会是在说梦话吧。

就阎肇和阎卫兄弟,都完全不敢相信。

他们的母亲会拥有庙宇,而且还是三座?

但事实显然就是如此。

因为顾霄看着陈美兰,居然认真答了一句:“是,《土地使用证》在我这儿,由苏文女士转赠王戈壁女士,王戈壁女士再转赠予我的。”

巨富的苏文,拥有三座香火极为旺盛的庙宇,那是苏文毕生攒下来的遗产。

庙宇虽说归国家,归宗教局,但是修建庙宇的土地的使用权是属于苏文的,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她才是庙宇的主人。

不止吃人血馒头还摘桃,王戈壁把它全部摘走,继而借花献佛送给顾霄。

籍此为自己换一张后半生的饭票。

“那可真是有意思了,你和王戈壁,你们作为贼,加害者,如今是来干嘛的,站在我婆婆的坟头,来炫耀你们如今的成功,来证明你们害死了一个多无辜的人,还想拿走了属于她的东西?”陈美兰继而反问。

一直清高孤傲的顾老爷子,顿时往后一倒。

第104章 土地使用证(你所谓的那份遗嘱,是王戈)

关于陈美兰会知道苏文有三座庙,其前因是这样的。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