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62(1 / 2)

加入书签

能买到奶油冰棍。

思及此,打算请客的陈弄墨便从后座跳了下来。

坐了半个多小时,哪怕已经放轻了动作,落地的瞬间,腿脚还是酸疼的厉害。

看着有些踉跄的小姑娘,邵铮连忙伸出手臂让她扶着,皱眉问:“脚麻了?”

陈弄墨将手搭了上去,缓了一会儿才摇头:“好了,就是坐久了,哥,你是不是喜欢吃奶油味的?”

正想着寻哪个朋友借汽车出行的邵铮下意识回:“你怎么知道。”

闻言,看着穿着自己裁制的蓝色衬衫,衬的皮肤冷白,容貌也越加俊挺的男人,陈弄墨好心情的弯起了眉眼:“因为大哥说你喜欢吃甜食,冰棍里头奶油的最甜。”

见她笑眼弯弯,本来因为大男人喜欢吃甜有些窘迫的男人,忍不住也跟着勾起嘴角,温润的嗓音里带着不自觉的轻哄:“你靠着车休息一会儿好不好?我去买冰棍。”

陈弄墨却指了指男人身后:“不用,买冰棍这种事,四哥跑的比我快,本来我想着请你吃的。”

果然,邵铮回过头时,陈君已经拿着三根冰棍跑了过来。

赤豆3分一根,奶油的5分钱。

陈君少年不喜欢奶油,给自己买了一根赤豆的,其余两根都是奶油,拢共花了1毛3。

三人边走边吃,待冰凉入腹,去了暑意后,才再次跨上自行车。

不过这一次并没有骑多久,大约十几分钟,就到了目的地。

=

七十年代。

能够揣着外汇券,出入友谊商店的,全是能耐人。

陈弄墨跟四哥身上也有外汇券,虽不多,但买个新婚贺礼还是够的。

尤其两人年纪摆在这里,礼物贴心比贵重合适。

大多人会送的脸盆、毛巾、枕巾等物两人都默契的略过了。

最后,兄妹两人‘合资’,买了一双在后世看来,都很经典款的真皮靴子。

陈君去付钱的时候,邵铮看着小姑娘拿着鞋欢喜的翻看,摸了摸口袋里的钱券,不动声色问:“喜欢?”

陈弄墨点头:“邵琼姐应该会喜欢。”

“那你喜欢这样的嘛?”

“喜欢啊,不过我穿不出来这种感觉。”这话是实话,很多女孩儿心里头也是有女侠梦的,马丁靴多酷啊。

可惜她没钱,脸也不合适,穿起来总有一种不伦不类的感觉。

如果经济很宽松还没什么,了不起买回来偶尔穿一回。

无奈她从前28年的人生里,从有记忆开始,就一直被贫穷与奔波占满。

所以,直到被废墟掩埋的那一刻,她也没舍得给自己买过一双像模像样的皮靴。

如今生活富足,手上摸着靴子,那曾经有些孩子气的执念却又释然了。

或许,她想要的从来都不是那双靴子。

她想要的,只是如同万千同龄女孩那般,有攒钱为自己买喜爱物品的权利。

想到这里,陈弄墨将手里的鞋子递给营业员,请她寻个好看的盒子包起来。

友谊商店里的东西大多偏贵。

即使手里有钱,兄妹俩也没有大手大脚的习惯。

买好贺礼,便想着再去供销社买一套换身衣服。

离开前,邵铮的视线落在玻璃柜台里,那双女孩儿瞧过好几眼的皮靴上。

记下款式后,打算改天再来买下。

他不知道聿聿面上方才短暂的复杂是为什么,但大抵与那双鞋子有关。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