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46(1 / 2)

加入书签

说:“四哥说春梅婶儿家的枣最甜,我可得多吃几个。”

这话春梅爱听,她也不用小姑娘捡,直接指了指簸箕,爽朗笑说:“去那里头挑去,颜色越红的越甜。”

给孩子们分了糖果,陈弄墨才去捡了几个红的,随手擦一擦,咬了一口。

不仅甜,还特别脆。

见小姑娘被甜的弯起了眼,春梅婶子又指挥双胞胎多拿一些:“...别跟婶子客气,本来你们不来,我也要给秋华送些过去的,她做的枣糕滋味儿可好了。”

最终,兄妹三人是拎着十几斤红枣离开的。

用春梅婶子的话说,等做好枣糕的时候,给她送两斤就成。

出了春梅家,兄妹三人继续往村委会走去。

陈弄墨连续吃了十几个枣,下意识伸手再去拿时,陈义避开手上的袋子:“一下子吃太多不好。”

陈君点头:“对,这枣子还大,吃多了屁多。”

“......”

=

陈弄墨他们过来村委会时,正好听到村民们激动的讨论着什么。

待细听后,才明白,原来是这一批来的知青里面,有人带了相机。

这年头想要拍照,得去县国营照相馆。

很多人一辈子也没拍过一张。

可以想象,照相机稀罕的程度,尤其这种拿在手上的海鸥牌。

陈义温声道:“是个聪明人。”

陈弄墨赞同点头:“这下肯定有很多叔叔婶子们都愿意临时接纳知青了。”

对相机不怎么感兴趣的陈君看向妹妹:“要过去看看嘛?”

“去啊,来都来了。”

虽说好奇,但兄妹三人也没挤到最前面,只是站在人群的外围,听大家伙儿七嘴八舌的讨论。

虽然话题基本都在围着照相机转,但几分钟下来,也足够陈弄墨从中提取到有用的信息。

这一次的知青全都来自沪市。

两女四男。

她将大部分注意力放在了几个男人身上。

挺年轻的,最大也就二十出头,不算多出众的样貌。

但许是大城市水土养人,肤色明显比山顺村的村民要白上好几个度。

再加上穿着讲究,白衬衫,绿军裤。

即使因为一台照相机,与村民们融合到了一起,也还是能瞧出差别。

陈弄墨的视线不着痕迹的在几人身上一一扫过,最终定格在了拿着相机与村民们讲解使用规则的男人身上。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不远处一脸老实相的男人,她就是有一种感觉。

就是他!

原书中,没有恢复神智的小姑娘,就是在这一年的冬季,被害死在了山里。

这年头的流氓罪很重,更何况还涉及到了一条人命。

在判决前,恶徒交代他只是见色起意,没想过要杀人。

在他的认知里,一个傻子,还是被家人收拾的干干净净的美人傻子,就算真被他强J了,也不懂发生了什么,更不会说出来。

说不定付出行动的不止他一个人。

毕竟人傻归傻,漂亮也是真漂亮,是个正常男人都会生出心思。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