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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打听便是。
丁秋云说得半点没错:这不算什么大事,而且谷心志也的确是去了就知道了。
这支新人类的队长络腮胡很喜欢漂亮的男青年,谷心志这款长相和气质,刚刚好长在他的审美点上。
谷心志被纠缠得不胜其烦,哪怕对他疏远冷淡,他也是乐此不疲地凑上来,惹得谷心志头疼不已。
他写信回去质问:“丁秋云,你是故意不告诉我?”
不久后,小镇来信送到。
丁秋云的回答只有两个字:“是的。”
谷心志捏着两个字的信,在睡袋里看了很久,心里又酸又软,咬着手电筒,用铅笔头一字字写着回信。
他想说“这样会让你消气吗”,想问“我需不需要做得更多”,删了改,改了删,最后送出的,也只有短短的一个字。
他说:“好。”
……好,只要你高兴,都听你的就是。
谷心志没有即刻拧断络腮胡的脖子,只是冷冷一眼看过去,便看得络腮胡心旌摇荡,也不敢再有多余动作,嘴角先僵硬地挤出个讨好的笑来:“小谷……”
谷心志站起身来,掸掸刚被他碰过的肩膀:“谢谢邱队的烟。”
如果说旁人做起这动作,络腮胡必然暴怒,但是谷心志这样做,就让他根本提不起气来。
就连发白的指尖擦过肩部时发出的两声衣料摩擦声,都是恰到好处的迷人。
谷心志起身离去后,络腮胡顿觉索然无味,正从烟盒里衔出一根烟来,眼睛一转,发现谷心志竟然在走出数十步后,偷偷回头打量自己。
被这样悄悄窥视,络腮胡并不觉得愤怒,反倒被那目光生生弄酥了身体,笑眯眯地看了回去。
谷心志的身体微微抖了一下,转过头去,快步走开。
络腮胡笑了。
再怎么装,二十多岁的小娃儿,果然还是嫩。
虽说他来时带了个质量挺不错的队伍,但论数量,谷心志还得乖乖依附在自己身边,哪怕心不甘情不愿,也必须如此。
他越不甘愿,越抗拒,等自己得手的那一刻,就越快活。
然而,在与他相背而行的谷心志眼里,并没有任何一丝他想象中的羞恼、紧张和不安。
他的神情活像是一匹正在狩猎的狼,狡诈,残忍,透着精谋的森光。
他一边走,一边用雪白的麻纱手帕擦拭着手,唇,以及被络腮胡的任何物品碰到的地方,随后来到帐篷后,随手将手帕扔入一堆篝火之中,看着那片雪白化为焦炭,才迈步走开。
谷心志带着他稀少的队伍,和意图围歼武器库基地的新人类混迹在了一起,没人觉出他旧人类的身份,因为他看上去不怕冷,也不怕死。
死这件事,谷心志见得多了,一是杀人,二是看到梦里的丁秋云一次次死在他的面前。
说到底,他对“死”这件事其实没有太强烈的实感,因为别人的死对他来说不算什么值得挂怀的事。
而丁秋云的死,是一件重复在梦中的事情,只要他能熬到睁开眼睛,那他就能说服自己,这件事并没有发生过,就算发生过,也只是过去的事情,他只要一睁眼,仍能看到鲜活的秋云,这就够了。
直到某天,他的队员为了跟驻地附近的其他新人类抢夺一头被击中的麋鹿,被一枪打中了脑袋。
那枪威力巨大,一发轰去,他半个脑袋就没有了。
既然撕破了面皮,对方也没有再留手,把队员的脑袋割了下来,免得他带伤回去报信,遗祸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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