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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懂了懂了!小的这就去准备。”
程盛确实在策划着逃跑。
跟在萧元嗣身后赶路的期间并不安分,不停地左顾右盼,默默记下沿路标志和道路方向。
他看了看空荡荡的双手,他第一次觉得手腕上如此轻松,没有沉重的镣铐束缚,时时刻刻提醒他是肮脏的奴隶之身。
他又望向走在他前面的萧元嗣,他看上去手无缚鸡之力,也没有带随从在身边,道路上来往的人越来越少,道路越走越偏僻。
或许,这是一个绝佳的逃跑时机。
程盛立刻摇摇头让自己清醒一点,逃跑怎么可能简单,要是这个人没有把握控制住自己,他会轻易把镣铐解开吗?
不甘心的情绪让他暗暗握紧了拳头,对着萧元嗣的背影磨了磨牙。
萧元嗣察觉到什么突然转身,程盛瞬间装出乖巧的模样,冲他一笑,萧元嗣也笑了下,什么也没说。
其实,程盛的小动作他都知道,谁让他有系统这个实时监控摄像头呢。
“宿主啊,这家伙有点危险啊。”
“嗯哼?怎么说?”
“他有百分之八十的概率会对你动手,你可要小心点。”
“他要是不危险,我就不会把他放身边了。”
“宿主,小心玩火自焚哦。”系统提醒道,虽然它不赞同萧元嗣的做法,但也劝不动他。
萧元嗣非程盛不可,因为程盛是在未来领导百姓们揭竿起义的起义军领袖。
奴隶出身的他在低层摸爬滚打,饱经世态炎凉,他非常了解奴隶们和百姓们生活的不易,也知道他们内心真正在渴望什么,也愿意带领他们推翻这个腐朽的王朝,举起起义军鲜红的旗帜,建立一个更加公正公平的新国家,虽然最后他失败了,但他的名字成为了史书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按照正常情况,他应该在三年后遇到一位贵人,这位贵人会启发他的思想,指引他的起义事业,相当于是他人生路上的引路人,但萧元嗣等不了那么久了。
他要亲自来做这个“贵人”,手把手教程盛亡国。
两个人走了不知多久,到了一处萧条之地,几间破败的茅草屋零零散散立在风中,屋顶上茅草枯黄飘摇,屋子仿佛摇摇欲坠。
程盛奇怪地看了下萧元嗣,一身富贵打扮,不像是会住在这里的人,更不像是会和这种处处透露着贫困味道的地方产生联系的人。
他带自己来这里是想做什么?
离草屋不远有一条小溪,水声潺潺,三两妇人小孩在水边打水。
一个六七岁的小娃娃抱着比他还高一个头的水桶艰难地往家里走。
萧元嗣走近几步,停了下来,转过身对程盛抬了抬下巴,示意他过去。
“去给那个小孩搭把手。”
“我这身衣服贵,弄脏了我会心疼。”
程盛有些许无语,既然知道心疼钱,之前那么大手笔给那些人散发金子做什么?那么几大箱金子,足够买十几件这样的衣裳。
是个奇葩的败家子!
腹诽归腹诽,多年被毒打的教训告诉他,身为奴隶,不要评论主人的任何做法,奴隶只是个沉默好用的物品,不需要嘴巴和情绪。
程盛一身腱子肉,提起一个水桶轻而易举,还可以把那个娃娃一起抱着走,娃娃崇拜地看着他,走到萧元嗣身边时,娃娃热情朝他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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