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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后来又有人说报道那天就在食堂看见过他了,当时他身边有个长得也超漂亮,笑起来还超甜的女生。

他还把那女生喝过一口的旺仔牛奶拿过来继续喝!明摆着男女朋友的关系啊!

好些女生因此偃旗息鼓,但也有几个大二大三的级花对自己非常有信心,画了精致妆容,拎着冰奶茶在军训休息时间去找他,结果无一列外不铩羽而归。

这一来二去,大家基本上都死心了,但撩不动,多看看饱饱眼福又没事,因此他的专业课上总会多一些来蹭课的女生,出勤率格外高。

秦饶仿佛压根没看见那些投过来的视线,表情波澜不惊,看见了室友给他招的手,径直往最后一排走去。

“啊!饶哥你手受伤了吗?”室友看见他虎口处缠着的白纱布,关心问道。

“没,我去纹了个身。”

“哇靠!太酷了!我就一直想纹,但我怕我妈看到了揍我,而且我听说纹身了不能考公。”

“哈哈哈你搞笑吧,就饶哥开保时捷的实力,毕业了肯定直接继承家业啊。对了,饶哥,纹身疼吗,要不疼的话我也去整个。”

一番插科打诨,上课的铃声打响,老教授拧上杯盖,继续讲ppt上的内容。

大学不像高中,不用老师提醒,所有人非常自觉地安静下来,听讲的有,也有玩手机的。

秦饶听了十几分钟就已经把整节课的内容都搞懂了,翻开另一本双学位选修的金融书看。

下课铃声打响,他和室友从后门走出去,林子瑜已经等在了那儿。

“伞,谢谢你。”林子瑜把手里的那把黑伞还给秦饶的一个室友,笑容甜美可人。

“不客气。”室友忙红着脸摆手。

林子瑜又看向秦饶,看见手上缠着的白色纱布,语气一下变得紧张:“秦饶哥,你手怎么了?受伤了吗?”

说着,就要走近仔细看。

秦饶身子一侧,避开了她,皱着眉道:“突然觉得手上的那道疤太丑了,就纹了个图案上去盖住。”

他抬了下眉骨,嗓音冷淡反问:“还有,我什么时候认你做妹妹的?”

林子瑜表情一僵,脸上的笑再也挂不住。

她从很小起就喜欢秦饶了。

因为长得胖,她从小就被同龄人,特别是同龄的男生嘲笑嫌弃,唯有秦饶,每次看到她时眼里没流露出一丝一毫异样的情绪。是个看着冷淡,但实际很有教养的人。

他还为了她打架受伤,更是让她心中的情愫迅速地蔓延滋长,可她也只敢偷偷地喜欢,从不敢宣之于口。

后来跟着父母搬到A市,她没再喝中药,花了三年时间拼命的节食减肥,终于在上大学之前变成了现在又瘦又美的样子,也让她有了勇气来找他。

比她期待的还好,她和秦饶在报道第一天就相遇了,仿佛命中注定的缘分。

可偏偏他身边有个少女,他和那个少女说不管说什么,向来冷漠的眼底都透露出她以前从未见过的温柔。

甚至他手上那道疤,独属于她的痕迹,现在也被他强行地抹掉。

“是不是我之前的话让央央误会了什么,让她和你闹脾气了。对不起啊,可我问过她的,她说没和你谈恋爱,所以我和她聊天才没什么顾及。”

她咬着唇,她眼里盛满自责,还有一丝委屈,本就瘦瘦弱弱的,说着眼眶一红,头也往下低,看着格外楚楚可怜,让人非常有呵护欲。

一旁秦饶的室友看得怜惜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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