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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会”吧。

因为发色开始进入掉色的尴尬期,陶潜甚至陪我去做了个头发,一坐就是一下午,当然他也没闲着,我正纠结是继续染粉还是染回黑发的时候,他说或许可以试试浅金色,我欣然接受。

我应该又触动了他某颗回忆的神经。透过理发的镜子,他好像若有所思着。

我和曲歆竹最大的区别,她什么都怕,可我一旦坚定我想要的,就不会在乎别人的看法。区区一个发色又如何,我若喜欢,我便可以不拘一格、张扬又惊艳着。

但是我也依然有那个时代我的一些局限性,过于年少轻狂,不够理解他的一些难处。还有我们之间的需求感暂时不对等,他不仅仅有我,还有他刚起步的事业要去做,所以我们总是聚少离多。

很快就爆发了第一次争吵。我还在虚幻而狂热的热恋期,总是想要他多陪我,他每次去工作去忙碌都显得身不由己,一次两次我都接受,时间长了,对于他远在公司发过来的信息,问我在干嘛,有没有吃饭,我便也敷衍了之。

如果不能拥抱,短信和电话都是没有意义的。

我的任性使我看不到那时的陶潜正在为公司的业绩焦头烂额,他毕业后就被录入了一家创业型的公司,老板也是个年轻有为的男人,一开始是自己搭建了一个虚拟充值快捷服务(比如影视会员vip)的交易平台,步入正轨之后开始聘请人才,陶潜就是他亲自面试的,给的待遇很优厚,对他赋予的工作与责任也很多,小到一个汇报工作ppt,大到客户会议与面议,都需要他施尽能力,全力以赴。

期末考试结束后,我已经整整一个星期没有主动找陶潜,每次看到历史记录里一片又一片那些我发了很多信息的对话框,我都有种累觉不爱的感觉。

他的工作告一段落后终于肯来找我,我已经憋了一肚子委屈。在体育馆空无几人的观众席闲着待了一下午,漫无目的地看着网球场换了一波又一波人。陶潜老远地就看到我了,直奔过来,目光炯炯地看着我,仿佛做错事的是我。

我起身就要走,他握住了我的手腕。

“这里是学校,你想我明天上论坛头条吗?”我挣不脱,反声怒问他。

陶潜不由分说地拉着我大步走出去,走到停车的位置,打开车门把我扔到后座上,面无表情地松领带,探究的目光一遍遍从我脸庞上划过,“这么怕见不得光,当初就不要先招惹。”

我没好气地睹了他一眼,他把车门一甩,绕到驾驶位那边,我就这样被他强行拖走了。

从我们学校出发,还没过半个小时天已经黑下来了,路口绿灯等待时,我从后视镜里看到他还板着一张脸,不知道他烦的是我,还是晚高峰。

他撑握住方向盘的双手骨骼感很立体,旁边另一条车道不断忽闪的车灯照耀而过,黄灯已经开始闪烁了,浮光掠影,他手紧握方向盘,手背线条变得更阴影分明,筋骨瘦而细腻,宽长有力,几乎没有任何瑕疵,如羊脂玉一般。那样的双手只适合在素描里出现,令人怎么都看不够。

一路飞驰。

他没有在我们熟悉的路口转弯,我也没有开口问,我这样叛逆又乖张的个性,不允许在双方还没人低头的情况自己先丢盔弃甲,尽管那样并不丢人,可我需要他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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