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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会嚎两嗓子「人潮人海中,有你有我」。

韩思农也喜欢唱歌弹吉他。但不知为何,或许是天性克制,或许骨子里疯狂因子还未攒足,他对摇滚倒不感冒,哼哼唱唱流行港曲为多。

正是这份不一样,再加上容貌气质从普通男大学生里脱颖而出,招到不少女孩青睐。

无论是校园晚会还是歌曲大赛,他收获到的掌声和尖叫,一定是最多最可怕的那个。

树大招风,猪怕壮,人呢,怕出名。韩思农不主动招惹人,上门来招惹他的,肯定有。

譬如,去上课途中被某社会青年拦下,强词夺理女朋友被他拐走,要好好教训他一顿,他简直莫名其妙,两人信息虽不对称,可拳头还是互相招呼了对方。

后来那位女主角浮出水面,原来是见过他在舞台唱歌,一见钟情,决定抛弃现任,倒追。

韩思农真没把这女孩的追求当回事,没感觉没眼缘……再说了,每天都有情书收到手软,哪有那么多精力一一回应。

女孩感觉良好,以为在韩思农面前晃悠多了,肯定得记住她。啧,又是信息不对称闹的。

想让他记住的人,必须得有鲜明特质,他喜欢不一般的人,带点傲带点独的气质,按现在说法,那得是高岭之花。

但大学里的高岭之花,通通能下凡,无一例外成为了韩思农女朋友,可大多处不长久。

身边来来去去了几任系花校花,韩思农不大在乎,合就行不合也别勉强。

韩思农一边被女孩追捧分手,一边混到了声名鹊起。男生们有的崇拜他,想跟他拉拢关系,顺便借他的名头泡泡游荡在他四周的「漏网之鱼」妹子;

有的背地里讥讽他,叫他小白脸、娘们唧唧,质疑他那方面不太行……

要不然那么多大美女,怎么一个都留不住呢。你要是那个行了,妹子不得缠着你,如痴如醉。

风言风语,撼动不了韩思农。他每日穿梭在校园,穿着苏素从香港买来的新款时装,打扮时髦,潜心向学,成绩优异,当上帝的宠儿。

舞厅和滚轴溜冰场,是那会儿的年轻人聚会热门场所。韩思农去是去,平常别人来叫他喝酒,也不拒绝,但相比较而言,他更喜欢去图书馆。

各任女友一开始还热衷于陪他泡图书馆,后来觉得实在是无聊,扛不住了,天天这么下苦功,无趣至极,那是韩思农深情款款,唱十首情歌都补不回来的。

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当然要浸淫在爱情的死去活来里,怎么可能这样死水无波,陪着一位读书机器人浪费谈恋爱的大好光阴。

女孩们迫不得已同他分手,追寻新的天地去了。

韩思农在图书馆自习,位置几乎没有变过。说来奇怪,好像大家都默认那靠窗边的位置是属于他的。

这天,他去得晚,雷打不动的位置上,竟然多了个人,一只灰扑扑的背包,随随便便放在那人脚边。

他略感吃惊,走到那人身后,装作不轻易地咳了一声。对方并未理会他,他也不恼,背后灵似的站定。大概是发觉有人在看自己,占位者转过头来,朝他看了一眼。

“我一般坐在这里。”

对方低下头去,不与他对视,只是「哦」了一声,并无下文。

韩思农有些尴尬,嘴唇微启,可转念一想,自己似乎又没有合理的依据,非要坐在这位儿。

难道用「约定俗成」来抢夺吗?未免太没肚量了吧。

他低下头,发现对方的运动鞋,半旧,却打理得很干净。

“你想坐这里吗?”男生见他没有移动的意思,便再次抬眼问他。

“算了。”韩思农笑笑,瞥见对方几乎铺了半张桌子的笔记,密密麻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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