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108(2 / 2)

加入书签

“也对,您有本事,如果碰上还请出手帮一把。他姓金,不是本地人,对下人可和善了,一点架子都没。”

杜恒熙一怔,突然敛了笑意,之后无论那老头儿再说什么,杜恒熙都一言不发,只快速地完成了交接。

走出宅子,老人将钥匙交给他,约定晚些时候再来拿房契。

老人走后,杜恒熙在洋楼内逛了一圈,然后上楼进了主屋,推门进去,嘎吱一声响,轴承老化,屋子里久不通气,有股阴阴的霉味。摆设简单,角落的窗前摆了书桌,靠墙是柜子和床,好像被人劫掠过一通,东西被翻得乱七八糟,值钱点的都不剩下了。

杜恒熙把地上乱翻出来的衣服领带捡起来,统一收到柜子里。

衣柜打开,里头一列薄呢子西装、军装外套,几套衬衣裤子,叠放得倒是整整齐齐。主人好像很爱惜,浆洗得笔挺,也熨烫过。旁边一个小抽屉,里头放着徽章奖章,袖扣纽扣,个个晶亮亮的,擦拭得一尘不染。旁边还有一个齐人高的试衣镜。

杜恒熙看着,记忆里那个小人又鲜活起来。

金似鸿理所当然会爱惜这些东西,因为得来不易,他从前没有,现在好不容易有了,一切都是他争抢来的,当然要爱惜。

他喜欢把自己打扮得鲜亮,像个翘尾巴的雄孔雀,因为小时候脏乱惯了,被人低瞧,有能力了,就更加注重起自己的外表来,唯有此才能把现在和旧时的自己区分开,不让任何人察觉到当时的低贱。

杜恒熙在这小小的房间里转了一圈。

书桌上有笔墨纸砚,也有钢笔墨水,纸笺上,字体不算好也不算丑,有种拘谨的工整。

金似鸿学字学的晚,杜恒熙一笔笔教他,刚写的时候张牙舞爪,笔画东倒西歪,像横行的螃蟹,金似鸿还不以为丑,认了字就沾沾自得。后来他那一笔字,写到外头去,被人笑了,他才气哼哼地回来,苦练了一个月,练出人样了,就不练了。他觉得写字不是什么紧要的功课,只要能看就行。所以始终稚嫩,一松懈,就露出原型。

书桌上还有一个伏倒的相框,立起来,是当初金似鸿新店开业的时候,他们一道儿照的一张相片。唯一的一张合影,自己穿着马褂,他穿着新式西装,打着领带,抹了头油,趾高气昂,漂亮又神气。

杜恒熙看着看着就笑了,伸出手指去摸了摸他的眼睛。

把照片放到一边,桌上还摆着一个收音机,一扭,打开来,里面的电台在放周璇的情歌,杜恒熙听了会儿觉得吵闹又关上了。

扭过头,坐在椅子里,窗一推,就能看见外头的院子,一片白色的花海。

很美,很好。杜恒熙独自静坐了会儿,耳边只有风吹过枝叶的簌簌轻响,其他什么声音都没有,安静,宁和,心也静下来,脑袋里空空的什么都没有想。

不知不觉,他就蜷缩在椅子里歪着脑袋睡着了,一直到后半夜才被开着窗刮进来的寒风吹醒。

他醒过来,脖子腰背都僵硬疼痛,唯有大脑神清气爽,睡了从未有过的一场好觉。

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站在原地抻了抻手脚。

之前金似鸿一路不肯罢休地追着他,要在梦里跟他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