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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人。
剩下的另一只皮箱,装的一堆地契房本股票基金,因为没有办法回到天津,也无法兑现,成了废纸。
所幸还有两箱伪装成水果运来的军火,如果能够出手,会是一笔客观的收益。他们才不算真的走投无路。
杜恒熙先在小镇安顿下来,再计划下一步怎么走。
结果没过两天,小镇就遇到一窝土匪,杀人放火,拿汽油和玻璃瓶自制的土炸弹往屋子里扔,炸得血肉横飞。
杜恒熙几人为自保直接开了枪。
那种闭塞地方,机枪炸弹都是稀罕物,二十几人的匪帮统共就两把驳壳子枪,看到十几人装备齐全地冲出来,顿时就吓傻了,毫无悬念地认输投降。
这帮土匪的老大叫段云鹏,他父母最大的贡献就是给他起了个文化人的名字,随后就撒手西去。
他听书听多了绿林传奇,就很有些豪情壮志。知道自己是没有统领能力的,又很渴望做出一番事业,在镇上被杜恒熙落花流水地痛打了一顿后,竟然认定了杜恒熙是能令他飞黄腾达的人物,对他死缠烂打起来。
杜恒熙现在手下没人,看着这三十几人的队伍,苍蝇腿再小也是肉,又被骚扰得不胜其烦,便顺水推舟地收了下来,在山中扎了营,暂时安顿。
却没想到会因此惹来更大的麻烦……
前方视野里用枯枝残叶做的陷阱有了动静,一个膀大腰圆穿着夹袄的汉子大吼一声从杜恒熙身边一跃而起,动作矫健地扑过去。从陷阱里捞出一只后腿被捕兽夹夹住的野兔,兴高采烈地扭头扯着嗓子对他喊,“老大,抓到只兔子!”
看着那只瘦的皮包骨头的灰兔子,杜恒熙没有什么激动的心情,他慢吞吞地从草丛中站起,突然眯起眼,反手拔枪,对着段云鹏就射了一枪。
子弹咻地擦着脸颊飞过,一泼滚烫的鲜血溅了半张脸。
段云鹏举着兔子的手僵住了,心跳都被吓得停了一下,等缓过神回头一看,看到头尖耳朵,毛色斑斓的四脚野兽倒在血泊里。
他立刻兴奋起来,扔了兔子,一把抓住那头野兽的两只脚拎了起来,在空中抖了抖,“呀,是头山狸子,够吃两顿了!”
杜恒熙收起枪,从埋伏的草丛里走出来,一只兔子就花了他们一个下午的时间,幸好还有意外收获,多了只皮肉丰厚的狸子,否则今天晚上恐怕又没有油水入肚。
拖着猎物返回营地,只有他们带回了食物,其他人不是两手空空,就是只摘了点野菜野果,稍好点的是抓了几只体形孱弱的斑鸠。一帮面如菜色的年轻人盯着杜恒熙两人带回来的猎物简直双眼放光,口水直流。
把山狸子和野兔扔给手下处理,杜恒熙到屋后头盛水的水桶那儿,舀了瓢水洗了手和脸。
段云鹏嚼着槟榔蹲在门槛那儿看他,本来大家都一样浑身黑泥,看不出什么俊丑。现在水一冲,手脸露出原来的颜色,就看出杜恒熙跟他们不一样,修眉朗目的,皮肤跟水豆腐一样光洁。
段云鹏把槟榔嚼得啧啧有声,顺带狠狠咽了口口水,看杜恒熙看久了,看出了他一肚子馋虫,想他之前睡过的十里八乡选出的村花竟然都没一个男人长得俊。
杜恒熙洗完手,没东西擦,站在原地停顿片刻。段云鹏站起来,一眼瞥到墙上挂的一块布,立刻扯下来,献殷勤似的跑了过去,“老大,用这个。”
可殷勤没献成,那个总是跟屁虫一样跟着杜恒熙的小石头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冷声说,“那是抹布。”说着就递了快崭新的白巾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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