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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银月府”这个名字的来源在奈特格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种是望文生义,建城之夜明月高悬,银辉满地;另一种则稍微复杂一些,有一位英雄打败了霸占这片土地的邪恶异族,他的前颈上有一弯白月形状的胎记,也有人说是咽喉处月牙形状的旧疤,总之,为了纪念他,这座城市便以“银月”命名,王朝更迭,这个名字始终未变。
帝都名字的由来是邻桌的游吟诗人告诉我的,一左一右在我怀里咯咯笑的本地兔人舞娘反而对此毫无所知。不过她们的腰肢纤细,胸脯柔软,毛绒绒的耳朵时不时跳一跳,全身从上到下没有手感不好的地方。有这些傲人的资本,她们也没必要记住那么多东西。
听到集结军换防的消息传来之后,我做出了来奈特格帝都的决定。几个月的和谈结束,集结军同意了恶魔之国提出的休战,主力部队撤退,只留了少部分人守着原来的结界线。亚瑟不在留守名单里,他也不在耶索城,之前留作“纪念”的头发此时派上了用场,一小撮金发,一个简简单单的定位咒语,给我的跟踪行动提供了无限的可能。
当然,彻底化身跟踪狂之前,我还需要处理一个小麻烦。我需要一个新身份。
“埃里克·罗兰”这个名字在奈特格对黑巫师的悬赏名单里,“克劳德·特里曼”这个名字在沃尔特被召回的私生子名单里。这些都是很遗憾的事情,更遗憾的是,当芬里尔询问我假证件上要写什么名字时,我脱口而出的名字是“汤米”。
“汤姆森……什么姓?”芬里尔替我选了一个更正式的叫法。
“诺斯。”
芬里尔抬起头,面无表情地看着我,我理直气壮地瞪了回去:“汤姆森·诺斯。”
仓促的旅程。仓促的假名。如果我理智尚在,回想前因后果,我大概会止不住地叹气。好在我身边的舞娘善解人意,几只圆嫩的小手在我眼前晃动,招牌酒一杯一杯往我嘴边递,显然把我当成了乡下来的冤大头。这家酒馆的自酿酒前劲都很足,喝了几枚金币出去,我心境前所未有的平和,就是看人稍微有些重影。
“我……我有钱!”即使想溺死在酒气散漫的温柔乡中,我还是不忘吼一吼自己的假身份,没地位没天赋的暴发户,借口探亲巴结一下城里的大户远亲——能和奎格梅尔交朋友,诺斯这个姓氏很可能大有来头。
我这边吼着,游吟诗人还弹着竖琴替我应和,一番热闹的支吾之后,游吟诗人已经从邻座坐到了我的对面,不时弹唱两句不走心的溢美之辞,显然和兔人舞娘一样慧眼识“金”。
这就是我想要的。
我把游吟诗人拉到咬耳朵的距离,大声吼道:“我告诉你一个秘密!”
游吟诗人脸上满是想宰我的笑,忍耐着不适,不仅没有离开,还乱七八糟地弹了几句诗,夸我为人稳重有威严。
“我姓诺斯!”吼完这一句,我躺回兔人舞娘的胸脯里,吃吃地嘟囔起我自己都听不懂的话。
游吟诗人不适合当知心人,但他们能做你最好的酒肉朋友。职业的缘故,游吟诗人们不仅能接触到上流社会无伤大雅的阴私,还绝对忍不住以各种形式传播出这些有用的消息。
我的吼声显然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望向我的人中有不少在窃窃私语,游吟诗人的嘴也在我面前一张一合,可惜我实在听不清他到底说了什么。
扔下几枚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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