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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完可怜虫的叙述,我心里不对头的感觉更强了,可要让我刻意去把违和之处点出来,我一下子又做不到。
查尔斯问:“落到地上的毛发被处理掉了吗?如果没有,也许可以用追踪的祷告。”
可怜虫如释重负地叹了一口气,满脸的喜出望外:“还没有呢,大人,那个年轻人似乎很焦虑,一直在四处走动,留下了很多痕迹。”
事情一下子变得轻松起来,追踪的祷告并不费力,我们顺着祷告的痕迹追踪到一家旅店,克里斯镇不太繁荣,镇上只有这么一家旅店,店主对生意也不是太在乎,见我们询问,眯着眼想了半天才告诉了我们店里的确有个喜欢穿厚斗篷的客人,这个人在镇子里停了有一段时间,的确常常穿着斗篷,不过这次不一样——这人刚刚穿着便衣出门了。
“似乎要去买什么吃的,出门往东边走了。”店主回忆道。
亚瑟闻言便追了出去,查尔斯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再一次开始发颤的可怜虫,对我嘱咐:“克劳德,你在这里,观察一下还有没有遗漏的线索啊。”说完话,他朝可怜虫的方向挤了挤眼睛,对我做了个口型,示意我看顾好他。
虽然这小店里再不会有什么线索,但为了避免和可怜虫相对无言,我还是瞪了瞪店主,让他带我们去年轻人的房间,以便可怜虫指认一下年轻人的大衣。我们跟着店主上了楼,可怜虫有些杯弓蛇影,甚至不敢和店主并排走,双手环在胸口躲到了我的背后。
店主打开了房门,那件斗篷就在门边置衣架上悬挂着,黑色的雾面斗篷绣着暗纹,下面围了一圈黑皮狼人毛。
“没错!”可怜虫从我背后探出头来,“我之前见到的就是这个斗篷。”
我仔细确认了一遍斗篷上的花纹,明白了之前的不适预感究竟来源于何处——它上面绣着昏暗之羽的标志,黑皮狼人毛代表它的主人属于巫师团中的中层,这类人里年轻的并不多,我脑子里一下子闪过好几个可能的人物。
这可真糟糕。
第三十二章
我在心里快速地衡量了一下敌我两方的实力,查尔斯很好解决,我和那个黑巫师联手对付亚瑟也没问题——如果他知道我和他是一伙儿的话。我有些苦恼,我身上没有任何能证明身份的东西,甚至不能开口为自己辩解。
车到山前必有路,我决定到了现场再做打算。
在纸上飞快地写了一行字,让可怜虫留在原地,我自己朝亚瑟他们离开的方向追了出去。此时已经快到宵禁的时间,街上本应该很冷清,不远处却有人喧闹惊呼。我追了过去。亚瑟正举着剑在和一只魔犬缠斗——魔犬是祈祷级别的黑暗生物,未狂化时个头不大,看起来就像是中了诅咒的恶犬,亚瑟对付起来并不吃力。小狗的目标似乎并不在亚瑟身上,它躲着攻击想往亚瑟身后的小巷蹿。
亚瑟的攻击很稳当,攻击对象看着也没什么威胁,一切都让人安心。小巷附近因此聚了不少人,查尔斯挡在巷口,见我过来,招了招手。
“怎么才过来?”查尔斯笑了笑,“诺斯大人很快就能解决那只魔犬了。”兴致到了,他还分享了一把旁边摊位卖剩下的炒蚕豆。
巷口很窄,查尔斯把我拉到身边,堪堪把背后的小巷堵得严严实实。我身上还穿着累赘的重甲,头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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