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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瑟在我的身后问我:“你要去哪里?”
我走到了训练场,场地空旷,阳光让汗水的味道在空气中溢散开来,我身上也有汗味,还有药味,我甚至闻出了一股子圣水味。我站在入口处的武器架旁,想要拔剑,四指抽出剑,从银亮的剑锋利看到了自己的倒影。
幻梦里情绪的余温消失了。
“克劳德,”亚瑟在我身后,坚定地重复,“你不适合做圣骑士。”
我松开了剑,听它叮叮当当掉进尘土里。过往和现实重叠,我脑中是这段时间以来前所未有的清明。蹲下身,我抚平了一层扬尘,用食指在地上写画——“你的威胁对我没用,大人。”
如果说我和亚瑟·诺斯的恋爱经历还有什么值得回味的地方,那一定在于它让我深刻了解了这个人。亚瑟·诺斯是个好心肠的圣骑士,这点没错,但他的仁慈从来都只针对与他牵扯不深的弱者,他对汤米怎么好都不算太奇怪,但他不可能无底线地容忍手下有个行事诡异的克劳德·特里曼。亚瑟是善良的骑士,更是经验老道的猎手,他明白自己应该在第一时间把克劳德这样可能危险的累赘剔除在生活之外。但是他没有做,不是不想,而是不能。
我对着他露出微笑。
因为克劳德的父亲也好,其他原因也罢,亚瑟·诺斯对我现在的身份完全无可奈何。今天超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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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里克:你看不惯我,还甩不掉我。超开心~
第二十二章
接受光明魔法学习的第四个月,我的能力终于有了质的提升,我扔出了第一颗小光球,在没有外力影响的情况下,它能维持一整夜的照明。
把目光放长远些,我最大的进步不是提高了神圣魔法的水平,而是和我的老师成为了朋友。可惜亚瑟在这里并没有什么贡献,自从我发现他拿我没办法之后,亚瑟开始了对我单方面的冷处理,我不被允许参加训练,教授我神圣魔法的人换成了随军的治疗牧师——那个在最开始拿我的肩伤完全没办法的青年人。
几个月的相处下,我和他熟悉了起来:我知道他叫查尔斯·怀特,本地人,家里有一个弟弟和两个姐姐。母亲是乡绅的女儿,奉子成婚。父亲是小贵族,有可能承袭自己舅舅的爵位。查尔斯身高一米七六,自称一米七八。他今年二十五岁,五年前宣了贞洁誓——在四十岁之前将身心完全贡献给光明神。每周四东边集市有个小姑娘都会红着脸送他一篮子蜜桃。查尔斯喜欢甜食,喜欢亚麻质的衣服,房间里总会备四条内裤,还全是白色的……总之,和对待所有朋友一样,我了解了够我下咒用的基本信息。
查尔斯知道我的教名是克劳德。
和亚瑟相比,查尔斯不是个很渊博的老师,但他够耐心、脾气好,用来教导我完全合格。事实上,我自己都觉得让驴子来学光明魔法都会比我进步快,可每次我遇到挫折,查尔斯只会叹一口气:“我们歇一歇再试吧,克劳德。”
如果不是我还存有理智和上进心,查尔斯这种温柔懒散的教学方式一定会把我害死——如果教学内容换成黑魔法的话,我可能会忍不住把他害死。
我再次见到亚瑟是在查尔斯的课堂上,许久不见人影的亚瑟走了进来,他心情不怎么好,铠甲上沾着血污,脸上粘着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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