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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相信你的技术,接着查,他们这么多年的人肉交易不可能没有记录。”曲鸣玉淡淡道,“她也不能枉死。”
路臻沉默了一下,接着道:“我妈真的很幸运,能够遇见你……这么多年了,只有我们还能记得她。”
“幸运?”曲鸣玉闻言,嗤笑一声,像个无恶不作的恶痞,温柔斯文的伪装碎了一地,“她就是太倒霉才遇到了曲家。”
路臻没有接话,这其中种种,已经很难掰扯清楚了。
她的母亲路金鑫,二十年前来到曲家当了曲鸣玉的保姆,那时曲鸣玉才八九岁。那段时间母亲大概是非常疼爱曲鸣玉的,把自己当做一个认真负责的母亲一样照看他。他们二人有过怎样的互动,曲鸣玉对路金鑫的依赖到什么地步,二人感情如何,这些路臻就不得而知了。只是后来路金鑫莫名其妙地出了车祸死了,曲鸣玉坚持认为她是被曲家杀害的,从来没有放弃过追查。
但是她也知道,母亲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能爬上曲家家主的床,悉心照看曲鸣玉只是她的一个手段。她甚至还为没能做大少爷的保姆而在家发脾气摔打过,那时路臻十二三岁,对这些事情记得很清楚。
曲鸣玉是个人精,这么多被掩藏至深的秘密都被他不动声色地挖了出来,当年路金鑫对他好的真实原因他肯定早就清楚了。但是为什么他还要为她报仇,为什么还要不择手段地毁掉曲氏,大概是因为,即使路金鑫的关爱是包着毒药的糖果,曲鸣玉也愿意毫不犹豫地吞下这颗人生中唯一的美味。
曲鸣玉从泽恩公司出来,感到一种在曲家阴暗腐败的空气里独有的压抑。事实上,这种压抑一直伴随着他,直到最近遇到了云起,才能偶尔浮到水面上换一口新鲜的空气。
一想到云起,他的嘴角就不自觉地有了微笑的弧度。
泽恩公司选址在天港市的郊区,这里地价便宜且不引人注目,周围绿化要远多于房屋。曲鸣玉没有立刻开车离开,而是在周围散散步,在脑海中梳理自己的计划,精确计算每一步的走向,为每一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做好打算。
五月的天港市已经很热了,好像上个月刚入春,夏天紧跟着就在这个月当头砸下。这个城市就是这样,春天来到的时候就拼命地怒放,像一把烟花在城市里炸了个五彩绚烂姹紫嫣红,结果没多久就熄了火,匆匆来到又匆匆离开,只留下一地枯萎的海棠花蕊,勉强证明这个城市确实有过春天。
临近中午,阳光愈发灼热,他走在小公园的树荫下,随意地将领带扯松。做工讲究的皮鞋踩在一地花瓣上,没留下一点痕迹。自从他体验了云起日常穿的老头衫沙滩裤之后,就一点也不想再穿这些装模作样的西装了。有钱人自诩上流,拿一些工整考究的衣服把自己约束起来,一举一动都讲究高贵,实则关起门来脱了衣服比谁都禽兽。
他不知道的是,他之所以会喜欢云起那身老头衫穿搭,是因为云起带给了他片刻“自由”。
公园里没有别人,平时聚在一起吹拉弹唱的老大爷们也各自回家吃午饭了,嫩绿的树叶还不能完全挡住烈日,阳光挤过叶子之间的罅隙,在地上投下一片片金色的光斑。以前的曲鸣玉是不会注意到这些景色的,但现在他会有意无意地观察周围。
究其原因,主要是前不久云起交给曲鸣玉一个任务。一个上午,云起跑到曲鸣玉的卧室(他越来越喜欢往曲鸣玉的卧室钻),神秘兮兮地递给他一个精美的小本子,16开的,封面皮质,印着一只绿眼黑猫和一只黄眼白猫的卡通图片,黑猫端坐,看起来非常矜贵,眼神宠溺地斜瞥向白猫,嘴角含笑。白猫则凶巴巴地呲着牙,一幅恼羞成怒的样子。
云起说这是他在求助人家的文具店里看到的,突然就很想买下来送给他。
不等曲鸣玉思考这个本子能派上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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