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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5(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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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应该是狼群迁徙的时候落单的小狼崽子,看起来还没有断奶。此时生命体征已经极其虚弱,两个人若是没有发现,它恐怕熬不过这寒冷的塞外。

姜存云眉眼上染了喜色。

在这个地方见到小生命是极为不容易的。

除了天上鹰隼和草地虎视眈眈的野狼,这里是候鸟和家宠都不到的地方。他往常在上京见到有人养波斯进贡的小猫崽,也是这般娇娇软软的,弯着身子,睁着圆圆的眼睛奶声奶气的叫。

他凑上去想抱起来,褚戈把他拦住了。径直走上去捏着狼崽子后面最脆弱的地方。

因为狼野性很大,他不确定这个饿坏了的狼崽子会不会忽然咬上姜存云,才拦住存云。

出乎意料的是,纵然饿的厉害,它也只是由着褚戈捏他,并没有亮出爪牙撕咬来人。而且见到姜存云后,小鼻子嗅了几下,竟然想围上去让存云抱着。

姜存云疑惑的拿出脖子上挂着的狼牙,小狼崽扑腾的动静又大了些。

他和褚戈四目相对。

不会这么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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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带着小狼崽回了军营,褚戈找军医来给看看。

那军医本是太医院出身,给京中不少贵人看过身子,今日却没想到要和兽医抢活儿。

幸好他学识触类旁通,赶忙弯身对着小狼崽子,仔细的翻看,最后站起身说:“这小狼才两月有余,要先喂上半个月羊奶,再逐渐加肉。下官看它身体康健,也没有什么传染病。”

褚戈把小狼崽交给那个军医,让他先去给喂奶,洗个澡,再送过来。

姜存云躺在柔软喧和的羊毛毯子上,懒懒的烤着火。褚戈去打了盆热水,把他长靴罗袜褪了下来,给人洗着脚。

姜存云原先不怎么愿意这人给他洗,后来见褚戈总是眉眼间专注的做这件事情,还闷声说:“躺好便是。”

这种家常亲昵的事情,他独自在北地想了好些年。

情感并不像文人那样纤细的褚戈,却是常会想着存云要是在这他会怎么样。

会抱着人骑着马感受草原最凛冽的风;会带着人去远隔几里的湖边漫步,看闪着波光粼粼的水波;会牵着他的手夜晚闲庭信步;会散步累了回来让存云懒懒的躺着,他给揉个脚。

如今终于得以成全,所以种种这些他都做的好不认真。

做好这些的褚戈在案几上翻着要处理的军事,姜存云垂眼翻着话本。

烛光晕黄,熏照的人愈发恬静柔和。

赌书消得泼茶香,只道当时是寻常。在这冷风股股吹着的苦寒之地,室内烤着火,两个人正在度着那寻常。

小狼崽再被送过来时,身上让洗了干净,也不饿的嗷呜乱叫了。小腿爬着就凑上姜存云,挨着人身底下的毛毯,烤的发烫的毛茸茸的毯子舒服的小狼崽直打滚。

存云戴了许久的狼牙或许是小狼崽的某个血缘亲戚,时间久了沾染了小狼可以察觉的熟悉味道。所以它很亲近姜存云。一直黏在他身边。

此时姜存云披着件苍黄色外衫,这颜色不是上京少年郎偏好的黄白游色。那种清浅娇憨的鹅黄过于年轻,存云身上的却多了风韵与厚重。

草木沉淀出的颜色,染苍则苍,布黄则黄。苍黄一色,恰似世事无常的变换,因缘二字,尽在其中。

恰如褚戈年前猎的狼牙,在命运的牵引下,遇见此刻偎在他身边的小狼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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