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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了摸后背的鞭痕和小腿上的青紫,阿萦暗忖自己这招虽险却没走错,不枉她不上药忍了这些多天的疼。

梦中她的残魂误入玉镯之中,因着这一番机缘她可称得上是阅人无数,通常那些青楼里来寻欢的男人们——若在云雨时看到女子身上丑陋的鞭痕多半会兴致立减。

当然,也会有一些是例外。

就像男人们天生骨子里便怜香惜玉,不论他们表面装得有多么正人君子、不好女色。

而裴元嗣与那些贪色风流的男人不同,他性情正直耿介,见不得弱小受苦受难,对于一个与自己有着数次肌肤之亲的女子,看见她身上的那些鞭痕、伤痕而生怜惜之情也在情理之中。

想到此处,阿萦悄悄扭头看了一眼身侧的男人。

裴元嗣应是睡熟了,他入睡一向很快,前世有时候她翻来覆去辗转难眠,睁眼一看他身姿岿然不动,很叫人气恼。

只有时她翻动得实在厉害了,他才长臂一伸将她紧紧卷进怀里,迫使她再也动弹不得。

阿萦的手在裴元嗣眼前轻轻晃了一晃,确定男人当真是睡着了,这才将男人压在她身上的手臂小心翼翼拨开,将自己的手腕轻轻地抽了出来。

这男人大手大脚,整张床光他就占去了一多半,阿萦不想和他手脚相触,索性翻了个身缩到床沿,祈祷自己半夜别掉下床去。

这么胡思乱想着倒也很快进入了梦乡,没注意到一侧的男人其实早就醒了。

裴元嗣的确是入睡快,但他同时也很警惕。

年轻时常年在军中,枕戈待旦,脑中需得时时刻刻绷紧一根弦,因此一有风吹草动他立刻就清醒了。

裴元嗣神情复杂地看着阿萦蜷缩成一团离他远远的娇小背影。

这女子仿佛和他开始时想的不太一样。

不仅很怕他,好像还有些……

嫌弃。

-

翌日一早,赵氏命秋娘亲自去锦香院将裴元嗣请过来,摆满了一桌子的菜。

沈明淑与裴元嗣约定,每月除了初一十五,逢五逢十的日子他都要留宿在锦香院,一直到阿萦有孕,生下卫国公府的小世子为止。

昨儿三十,今天便是三十一,儿子虽说总对她不留情面,但总有一个好处,那就是随叫随到。

这约莫……也算是孝顺了罢?

赵氏这么安慰着自己,其实她对长子也是有愧的,年少时为了争一口气与裴仲礼的那些莺莺燕燕们争斗个不停,以至于忽略了儿子的成长,长女也不幸患病夭折。

因为这件事情,她知道长子一直怨恨她到现在,可她的苦衷又有谁能体谅呢?

如今她年纪愈发大了,就想早些抱上孙子,她算是看出来了,沈氏那女子绝不是个贤良淑德的好东西,要是叫她的庶妹日后怀上了大孙子,国公府就愈发没她这个太夫人的一席之地了。

而且她卫国公府金尊玉贵的小世子,怎么是能从一个小娘养的肚子里爬出来的,那是断然不行的!

赵氏心中暗自腹诽,面上却心疼地道:“嗣哥儿,你看你好容易来娘这里一次,可要多吃一些,娘看你最近都瘦了,是不是近来朝堂上的事情太多,累着了?”

“唉,娘还记得你才七八岁的时候就格外用功读书,大冬天的还在外头练武,那时娘真是为你心疼得掉眼泪啊,你还记不得娘亲手给你缝了一件小袄,你后来一直穿到十岁上……”

赵氏不停地给裴元嗣夹菜,口中念叨着那些年的“艰辛”,说到动情处泪盈于睫,冷不丁裴元嗣皱眉打断她道:“娘,这一米一粟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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