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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被告的那一瞬间,李维坦让自己的身体落在了椅子上。

他知道这个人——尽管他们并不认识。麦迪森·劳恩,118岁的年轻官员,联邦精神健康管理部部长。他远低于同职级官员的年纪让他看起来前途无量,更重要的是,众所周知,联邦精神健康管理部部长是向导塔的机关代表人。

“各位陪审员,请注意。”珂尼蒂思大法官低沉冷质的声音从高处传来,“现在就联邦精神健康管理基站——即你们所悉之‘向导塔’——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利与人格尊严之案进行审理。联邦精神健康管理基站被指控于新历160年起,对公民李维坦·李,向导编号0003,进行了长达十五年的人身权与人格权侵害,现公诉机关就非法利用职权、非法拘禁与严重侮辱诽谤三项罪名对其提起控诉。”

李维坦瞪着她,仿佛瞪着一个外星生物。

“麦迪森·劳恩先生作为被告机关的法定负责人出席庭审。案件进程将由公诉人林安迪先生推进。”珂尼蒂思法官做了一个简短但有必要的停顿,“各位陪审员们,容我做一个提醒,你们在这里的唯一任务就是根据庭审呈现的证据来判断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存在,请放下今天之前您所了解的一切信息和可能存在的任何成见,从现在开始,这间房子里发生的所有事情将成为你们唯一的判断依据。”

“林安迪先生,请开始您的控方陈述。”

公诉人林安迪站起来,恭敬地向大法官和陪审团鞠了躬。

他面朝旁听席的时候正对上李维坦的眼睛,当然,他并没有看到这位未来的观众。

林安迪是一个举止斯文、带着精致的边框眼镜的矮胖男人。他率先介绍了身旁的控方律师,声音像鱼吐气泡一样干脆轻柔。接着他轻咳一声,对着扩音器开始他的陈述。

“各位陪审员,在正式开始我的指控前,请允许我就庭前审查中的部分事项进行澄清,考虑到你们可能会产生类似的困扰。”林安迪正式打开他的嗓门后,洪亮的声音让整间法庭为之一震,“首先,我的博学的朋友认为,向导塔在160至175年间对公民李维坦·李存在的侵权行为——如果确实存在——属于个人侵权案件,即民事索赔案件,应由被侵权人李维坦·李亲自向核心区地区法院提起诉讼,而不是在此时此地由公诉机关提起公诉。”

“其次,我的博学的朋友周到地提出,由于今天距离新历175年已经过去了二十一年,被侵权人李维坦·李并没有向法院主张权利,或进行任何有相同效力的行为,诉讼时效已经期满终止。”

“我知道陪审团的各位走进法庭的时候也拥有同样的困惑——我们所指控的是一个最早可以追溯到三十年前的不公行为,而我们的被害人在此次的审判中完全隐形。公诉机关是否有资质站在这里,为被害人放弃主张的权利提起控诉?”林安迪喝了一口水,将他的水瓶重重地硌在桌面上,“我将毫不怀疑地告诉你们,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我们所控诉的是一桩彻底的犯罪行为。当一个人滥用权力的时候,我们有义务指控;当一个人暴力或非暴力囚禁他人时,我们有义务指控;当一个人通过社会影响力严重破坏他人的名誉和尊严时,我们有义务指控,无关受害者的意愿。而现在,实施这些犯罪的不是一个人,而是根据《联邦向导管理法》拥有一定司法权力的暴力机关,我们的义务将更加重要,也更加艰难。”

“在座的每一位都知道,向导塔有权力根据《伦理手册》对向导进行包括人身自由的管制,对于涉向导犯罪有一定的调查权和审问权,与这种权力一体两面的是它的义务——向导塔有义务保护每一名向导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有义务竭尽努力查明真相,遵循疑点利益属于被告的正当程序和基本法理。当这种权力遭到腐化时,处于危险中的将远不仅仅是编号0003的向导。各位陪审员请想,如果我们对此视而不见,造成的危害是否会比放任一宗普通犯罪更轻?李维坦·李可以放弃对自己的权利的主张,难道我们就可以因此放弃对全部社会公益的主张?”

“至于辩方提到的诉讼时效问题,你们将会在证据栏A13中看到,证据栏A13整理了138份提及向导李维坦·李的公共刊物,其中120份涉及严重的侮辱诽谤,75份提及明确措辞‘根据向导塔提供的信息,我们知悉……’,所有选段的刊登日期都在这个月内。控方认为,这种不间断的恶性影响将成为时效重新起算的正当理由。”

林安迪加快了语速:“在接下来的传唤过程中,你们将会听到向导塔前台管事奥克桑·杜耶·斯威齐先生和人事员贾雯·菲斯特女士的证言,证明160至175年间向导塔对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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