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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山遍野的玫瑰花, 就这么从天际线钻了出来。  刚看到漫山玫瑰花的时候, 傅臣还在想是不是自己看错了,转头一看林郗眼底映出来的那片红,傅臣想不是他的错觉。  不远处的山野,确实有一片巨大的玫瑰花园。  秦沅的花园?  傅臣眯了眯眼, 甚至他还不免在想,会不会这个地方, 是曾经秦沅打算送给林郗的。  秦沅给人送礼物, 从来不在乎礼物多少钱, 因为再多他都有。  他也送过林郗很多礼物,可这样占据整座山的玫瑰花,傅臣送不了。  傅臣继续开车,面上没表情变化,可心底其实有点后悔了,早知道就不带林郗过来。  别的很多地方他们都可以去,不一样要到秦沅推荐的地方。  傅臣有什么想法,或许别人发现不了, 可林郗和他认识多年, 傅臣的所有情绪,他都可以感知到。  例如现在傅臣可能就在后悔让他过来。  林郗伸手就落在了傅臣的手背上,他轻轻微笑。  “玫瑰花是好看, 但如果没有你, 再美的风景都没有意义。”  不是风景好看, 而是陪伴着看风景的人才好看。  林郗总是这样,他的平静和温柔,能够在瞬间就温暖到傅臣。  傅臣嗯了一声,刚才有点那点起伏的情绪立刻就消散了。  既然是出来旅游的,别的就不用多想,他和林郗享受眼前的风景就行了  汽车开到了玫瑰花园外面,这里没有道路提示,就算是经过这边,很少人会知道上面有个巨大的玫瑰园。  两人走下车,玫瑰园周围都是平坦的,没有任何围栏防护,怎么看都不会有人来这里摘玫瑰花。  朝着玫瑰园里走,有专人在这边打理花园,今天提前听说了会有人来,对方就是来看看,打理的员工也就继续忙自己的。  这一大片玫瑰园,光是要修整,都需要数天时间。  基本上休息的时间都没有多少。  林郗他们在花园里走着,员工从远处经过。  往前走,站到了开放得灿烂的玫瑰花海中。  林郗走在前面,傅臣在他身后,当林郗往后转头,等着他的时候,傅臣的心在砰砰砰跳动。  他和林郗相恋很久了,中间出过一些事,但到头来,谁都无法将他们给分开。  在别人眼里,可能都是他在维护这段感情。  但傅臣自己相当清楚,他的爱人,无论发生什么事,他选择的永远都只会是自己。  傅臣微笑着疾步走上去,在周围如同火焰的玫瑰花中,他将林郗给拥进了怀里,并且深情接吻。  两人间气氛温馨,但就在不远处,玫瑰花园的旁边,几棵树木后面,此时站了一个人。  那名男生他手里正拿着自己的手机,同时也在拍摄着山下的傅臣他们。  拥吻的两个人他都认识。  在没有到这里之前,他就知道他们了。  而且还不只是这样,他还知道了很多事。  结束了拍摄,男生重放刚才的视频,当看到傅臣和林郗开始接吻的时候,男生轻声笑了起来。  林郗这人是长得不错,比他过去一见钟情的很多人都长得漂亮,但要说绝色,其实还差点距离。  真正的角色,在男生眼里看来,另有其人。  那个人,和林郗接触的时间不多,可他爱过林郗。  上辈子深深爱过林郗,甚至还为林郗死过一次。  男生关了视频,把手机揣进了兜里。  今天本来只是想过来看看,谢封邶送给秦沅的礼物到底有多特别,没想到号线也就这样,谈不上多与众不同。  这点东西,他想要送,随随便便就能。  男生转身就走,回到了跑车旁边,坐进了跑车里面,开车之前回了几个电话。  其中他大哥又打电话来催促他了。  他早就说过,对赚钱的事没什么兴趣,他更加喜欢花钱。  要是冷家嫌弃他这个儿子不成才,嫌弃他是个废物或者精神病,随时可以把他再次送精神病院。  他经常和家里人明说,可哪怕他什么都无所谓,可家里人,尤其是他这个大哥,对他太有爱了,总是觉得他这种废物还有救。  出来忙公事,还要把他带着,希望他可以上进一点。  有什么需要上进的吗?  人的一生,也就是睁眼在闭眼的过程。  很多时候,一不注意,就忽然闭上眼睛了。  例如他的前一世,他就开车在路上,一辆失控的大卡车开过来,他不就当场闭上了眼睛。  冷凌给大哥打过去。  “我到外地了。”  “有点无聊,马上就回去。”  不等那边说话,冷凌关了手机,扔到了旁边的副驾驶上面。  偶遇过林郗了,接下来就是他最想的一个人了。  他是相当好奇,对方到底哪里特别,会让秦沅这么快就移情别恋。  对了,秦沅居然有一对龙凤胎。  那两个孩子出现得太叫人惊讶,秦沅死过一次,所以彻底改了性格,变成了好人吗?  冷凌可从来不觉得,死后重生一个人就真的会完全变成另外一个人。  这也正是冷凌会出现在这里的原因之一。  他都这样摆烂了,秦沅怎么还越活越精神,这可不对劲。  他想要见到秦沅,不是想去学习,只是简单的好奇而已  至于说重生的事,冷凌当初回来时就和家里人说了。  但显然没有人信,改天就送他去医院检查。  最终检查出来的结果,就是冷凌有点精神癔症,把梦里的事当成是真实。  他依照医嘱,吃了一段时间药。  说起来当时冷凌也觉得或许自己真的有病。  不过很快这边就发生了不少事,那些事让冷凌觉得,他重生了,秦沅估计也重生了。  大家都是重生的人,他们才是一类人。  既然是一类人,认识一下,甚至成为好朋友,冷凌觉得或许有这个必要。  驱车过来三个多小时,在山路中开,冷凌车速没多少控制,好些地方哪怕是拐弯的地方,油门不踩,离合不放,汽车直接甩过去。  回去似乎时间更短,两个多小时。  跑车开到了谢家的酒店,这家酒店是冷凌推荐的,他想住这边,在这点小事上面,他哥都会顺着他。  外人都说他们感情好,冷凌很多时候只是笑笑,他哥也就是不想他这个废物弟弟给他脸上抹黑罢了。  要说是真心关心他,冷凌并不觉得是这样。  跑车一个急刹停了下来,冷凌手臂一挥,车钥匙就抛物线扔了出去,泊车员慌手慌脚把车钥匙给接住,然后坐上冷凌的车开去停车场。  冷凌长腿快步往大厅里走,他走得相当快,整个人都带了股风似的。  有人从他身边经过,随意瞥了他一样,就为他的脸感到微微震惊。  那张脸太瘦了,瘦到仿佛快脱骨了,但冷凌精神状态又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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