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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沉重:“队长,你告诉我,我究竟什么时候才能比盛之寻更厉害呢?”

三年前,初出茅庐的小新人闻桂,被盛之寻的粉丝踩在了脚下。三年后他们在同一档节目相遇,闻桂跃升为节目里的人气top,可盛之寻已经端坐在导师席了。

他从未如此想要赶上盛之寻。不仅是因为曾经经历过的嘲讽,更是因为盛之寻可以光明正大的在摄像机前,触碰姜乐忱的脸颊。

他嫉妒的快要发疯了。

姜乐忱不知道他心中所想,只能实话实说:“你问我,可是我也不知道呀。我在进入这个圈子之前,我以为娱乐圈就像升学考试一样,只要我肯努力背书,我就能去市重点、能去985;只要我肯认真练舞,我就能让粉丝喜欢我,扬名立万。……但其实不是这样的,娱乐圈是没有规则的,他更像是在实验室做科研,我要重复千百次的实验,取得千百次的失败结果,才能换来一次成功,至于这次成功结果能不能顺利投稿、审稿人严不严格、能发什么级别的刊物、有没有人和我争第一署名,那都是未知的事情。”

姜乐忱看过师兄师姐做实验。

上百只小白鼠,装在同一个大笼子里,吃同样的食物,进行同样的锻炼,照射同一种激光,就这样日复一日,这些小动物之中会有一定几率产生细胞变异。但这变异几率太不稳定了,就连实验者也不知道,这群看似一模一样的小鼠,究竟谁才会成为鼠大王。

可成为鼠大王又能怎么样呢?不过是有了自己单独的笼子,吃更精致的饲料。

然后……然后有一天,一只野猫溜进了实验室,把鼠大王一口吞掉。

学姐气得直掉眼泪,这个实验她已经做了好几年了,好不容易要发刊了,可她的sci却成了猫咪的腹中之物,看样子她又要延毕了。

盛之寻已经是鼠大王了,姜乐忱不知道闻桂能不能做下一个鼠大王。

想到这里,姜乐忱心有戚戚。

他伸出双臂,一手揽住闻桂的后背,一手在他头顶轻轻揉了揉。闻桂身上散发出一股好闻的洗发水香气,和姜乐忱身上的一模一样。二十岁的年轻人,头发和性格一样硬,那种手感和他饲养过的所有动物都截然不同。

“桂桂子,你不要再长高了。”姜乐忱开玩笑说,“你已经比我高三厘米了,你要是再长高的话,以后你难过的时候,小姜哥哥就背不动了。”

“……没关系。”闻桂把头扎进姜乐忱的肩膀,闷闷的声音传出来,“我长高了,就换我背小姜哥哥。”

“好啊,我等着那一天。”这便宜不占白不占,姜乐忱是绝对不会错过的!

就当两人在狭小的杂物间里享受这个充电般的拥抱时,忽然门外的走廊里传来了一阵脚步声与喧哗声。

姜乐忱一激灵,赶快推开闻桂,扒着门缝往外看——原来是吃完早饭的大部队正在往练舞室走呢。

他们嘴里还嘀咕着刚刚在餐厅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彼此分享八卦。

“刚才真的是在拍植入广告吗?”

“越想越不对头,闻桂的表情好奇怪,好像在吃醋。”

“姓姜的助演到底什么来头,为什么盛老师要替他擦嘴啊?”

他们一边聊着,一边渐渐走远了。

姜乐忱给了闻桂一个眼色:“快点,咱们也得去练舞室了!别人已经练上了,咱们还在这儿emo呢。鲁迅说的好,不在沉默中emo,就在沉默中奋斗!”

闻桂:“……鲁迅好像没说过这句话。”

“你才读过几本鲁迅啊。”姜乐忱摆了摆手,“快出去吧。”

“等等。”闻桂拉住他,忽然抬起手,冲着姜乐忱点了点自己的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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