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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给他找了另一位,班上语文最好的女孩子。后话了。

刚在一起挺好的,真的挺好的。江对人好起来真有一套。愿意认真写作业了,送东西的范围从早餐变成早中晚夜宵。

我一般也不接,只是偶尔请假回家看我妈,来晚了,他理所当然地上着课隔着许多个人给我递饭。

当时窃喜,就接了。当着所有人的面,喝他给我留的热豆浆。

任课老师不可能骂他,也知道我不用听课,于是随我们去了。

我挺开心的。

周末会约我去玩,但我没空。我高一一满十六岁,能找的差事更多,常年都在忙。他会去等我。奶茶店,便利店,咖啡店,火锅店。总是来消费,点一堆东西,分给店里人。

我当时不知道他对其他人是怎么样的,也不知道他小小年纪就会给女朋友买包,给男朋友买车。他挥金如土,也挥情如土,我视若宝物的种种,可能都只是举手之劳。但我只是觉得,已经足够了。

每次说,不用破费。

他笑笑,说直接给我钱,我不可能要,只能替他不爱说话不擅交际的男朋友,多铺铺路。

话说得真好听啊,一个高中生,倒比现在的我更会谈恋爱。

我理所当然地陷进去,理所当然地对他上心,给他整理我之前从来不用写的笔记,帮他一道一道题纠错,记得他喜欢的奶茶口味,帮他带他喜欢的汽水,替他说话,模仿他的笔迹,替他写他最讨厌的语文背诵罚抄。

我们是秋天在一起,高二的十一月,我生日刚过。然后是圣诞节,元旦,春节,情人节。

他总是要庆祝,我总是觉得不必。虽然动心,但很明白,大概很快会对我腻,所以觉得没必要。

拒绝太多次,那年情人节正好是个周末。我想了又想,放弃翻两倍的薪水和他吃饭。

那时觉得,也该甩我了,要留点美好回忆。

他提议高级餐厅,我只能吃得起街边大排档。我说了我死要面子,我们那天几乎快吵起来,他说那家餐厅他也不用付钱,我说我受之有愧,去了只能看着他吃。

于是大少爷叹口气,说,真拿你没办法。

我们去吃大排档了。

那天我很开心,因为他很配合,仿佛对一切都很感兴趣,就着我的手吃烤韭菜,吃烤玉米,吃烤鱼,眯着眼睛说,第一次吃这些,居然还不错,一定是因为我男朋友在身边。

结束之后,我们接吻。

我们绕到小巷子里,那地方离我家很近,一切依然脏而乱,天色也仍然灰蒙蒙。一切都在漂浮,江笑着凑向我。

我抱住他,尝到半焦的烤香肠味道。

那一刹那,和许多年后不清醒的梦里,仍然会觉得这气味是幸福。

然后他说有些话其实是想在今天订的高级餐厅说的,这天,我们在一起,也两个多月了。他之前谈恋爱分分合合,总难超了两月。和我刚开始,有点好感,但确实也是玩玩,此时此刻却觉得,和我一直在一起也不错。

“陪你吃大排档。陪你喝奶茶。陪你写题。”他说,“我好喜欢你。”

我信了。

我确实信了。

两个月还没分手,我也没见过他找别人,要说喜欢我,我就信了。

我是真好骗啊。哈哈。

一直都很好骗,大概。可能我实在太要脸,面上装得冷,我这样的,征服到了,应该很有成就感吧。

总之我终于变得粘人,变得更爱管他,变得烦他和他的狐朋狗友们在一起,烦他不来看我。

其实一直会在意,只是那天多少给我些勇气,让我以为,我有这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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