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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氏这人不错,是个知道报恩的。”钱氏点点头,夸赞道。

既然她有一番好意,自家也就不硬客套了,钱氏抓了些瓜子花生,包了一包糖,准备待会吃饭的时候捎过去,也不算空手上门。

“玉寿,我们把纸笔带上吧。”

沈长林说着,还从角落里翻出一本字迹青涩的《三字经》来,那是刚开蒙第一年兄弟俩合作抄写的,当时一笔一划抄的小心翼翼,还觉得不错,现在看来笔迹幼稚不已,因此早就搁在一旁没用了。

但只要是有字迹的东西,钱氏就觉得神圣,她将其保存的很好,现在除了墨迹有点晕散外,看起来还和新的一般。

“小弟宝全不是总说要认字吗,这三天我们就带带他。”

沈玉寿将纸笔拿了出来:“好呀。”

沈大郎的小儿子宝全今年八岁,虎头虎脑,随了他大哥也是有点小憨,性子耿直,经常嚷嚷着想学沈长林沈玉寿两位哥哥去读书,但沈大郎和曾氏合计了一番,再怎么亲妈眼,宝全都不是读书那块料,去也是浪费钱,便一直没送他去开蒙。

但是沈玉平却说:“小弟想去就送嘛,读个一年半载的,又有什么关系。”

自家就是为老二的儿子读书而分的家,沈大郎有点心理阴影,问大儿子:“你不介意?”

“不介意。”沈玉平平静道。

没人知道,当初周氏送沈玉堂去私塾的时候,他特别羡慕,现在看见小弟宝全,就好像见到了当年的自己,让小弟得偿所愿,就算弥补了他的童年遗憾吧。

这顿午饭吃的倍香,曾氏特意宰了一只最肥的母鸡,买了一条五斤重的大草鱼,收拾出来满满两锅肉,给沈长林和沈玉寿舀了两大碗:“吃,不够锅里还有呢。”

望着油汪汪,和辣椒炒的喷香的鸡块,还有和酸菜炖的极入味的鱼,兄弟俩吞了吞口水,都没有客气,敞开肚皮吃起来。

半大小子,在吃这一块可不是开玩笑的,一个十一岁,一个十三岁,正是抽身高的关键时期,曾氏眼见不够吃,又去院子后头掐小葱,准备再炒一个香葱鸡蛋。

“大嫂!”

沈大郎分到的宅基地和沈老四家的是挨在一起的,如今大哥盖起了敞亮新房,老四家的地皮还没动,他和媳妇孩子还缩在旧房子里凑合,但沈老四的媳妇最近有点坐不住了,总往沈大郎这边跑,说是要建新房讨教经验,隔三差五到曾氏这里串门,一口一个嫂子喊的香甜。

这不,这日闻见肉香味,又来了。

一家子骨血,曾氏不好做的太绝情,有时也给沈四郎媳妇好脸色,但也有不给面的时候,比如今日,她白了沈四郎媳妇一眼:“去去去,叫我大嫂,不怕婆婆撕了你?她可不准你喊我。”

“她敢,现在我才不听她的!”沈四郎媳妇跳着脚说。

曾氏无所谓的笑笑,拔完小葱站起来:“今天我家里忙,你改天来玩吧。”

说完也不管沈四郎媳妇,从鸡窝里拣了几个鸡蛋就进屋了。

“哎,行,我听嫂子你的!”

沈玉寿透过门缝,正好听见了她们的对话,他小声的对沈长林说:“奇怪了,我记得以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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