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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好衣服后,老伯带周琦澜去了射击靶场。天刚亮,花叶上还凝着露水,林间万籁俱寂,偌大靶场只有程九一个人。

将人送到后,老伯恭敬地退下。程九侧头看了他一眼,“来了。”

周琦澜冷眼旁观。

程九分了神,手上的枪却是一如既往地稳,“陪我练一会儿。”

周乐湛不养废物,程九在墓山七年,和其余十一个人同吃同住,一起学习枪法。每天天不亮就去靶场,冬天零下十度的天也不例外,水管子的水上了冻,更没有热水,去溪里匆匆洗把脸,水珠子随手一甩,寒风一吹,脸上都能结出冰碴子。

两手生了冻疮,又疼又痒,每每破了好好了又生,冻得又红又肿,举枪的手没了知觉,十指僵硬,却也不曾偷懒练习。输的人要被抽鞭子,又或是脱光衣服,在冰天雪地里绕山跑一圈。

程九的枪法是他们之中最好的,也是速度最快的。枪法稳,出手快,这一会功夫总共打了十发,发发十环命中。

弹夹打完,程九摘下降噪耳罩,问周琦澜:“你说我和周乐湛,谁的枪法更准?”

周琦澜不知道,没有接话。

程九收了枪,也不恼,又道:“这里不比墓山。”

墓山虽是荒山野地,山林风景却也是独一份的,登高望远,一览群峰,林木高耸,漫山野花开遍,任谁见了都不得不惊叹于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其实如今脚下的这片靶场周边风景也是美的,但经人为开发,少了一份独有。

又或许在意的不是美景,“你还记得当年我们在墓山吗?”

周琦澜想都没想,脱口而出:“不记得。”

程九看了他一眼,讪笑道:“是吗?”

“不然呢?”周琦澜问,“我应该记得什么?”

程九点头:“也是。”

丛林鸟鸣,溪水潺潺,来了半个时辰,天已经完全亮了,“时候不早了,回去吧。”

这一次周琦澜准许在餐桌用餐,上菜的是早上送衣服来的老伯,大概是家里管事的,听旁人喊他丁伯。

丁伯将食物端到周琦澜餐前,周琦澜出于礼貌,对他说了一声谢谢。

周琦澜挑食,不爱吃的东西尤其多,他不吃包子里的葱,不喜欢茶叶蛋里的茶叶,不喜欢豆浆的甜味儿,不喜欢粥里的鸡丝儿。

程九拿湿毛巾擦了擦手,全然看在眼里,“不合胃口?”

周琦澜哪敢说不喜欢,他不吃,别人就要挨打。

吃完早饭,周琦澜跟着程九来到花房,花房一室的花品种多样,各个竞相开放争奇斗艳。程九换上皮靴,拿了把小铁锹铲土,铲松土壤后将移来的花种种下,再将土盖回原处。

周琦澜站立一旁,蹙眉思索,回想起往事。程九每杀一人,便会种一株花,这是他多年的习惯。

其实周琦澜并不关心他这次又杀了谁,为什么带他来花房,他一心想着逃跑,来花房路上,警惕地留意四周情况。别墅处在远郊林区,鲜有人迹,但外面值守的人不多,只要想办法跑出去,逃到林子藏匿,再避过搜寻躲一晚,还是有机会跑出去的。

有了计划,周琦澜找准机会趁程九种花空档,抢了他腰间配枪,漆黑枪头指向程九,“别动。”

闻言,程九动作稍稍停顿,随后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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