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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欧洲的那五年,有想起过我吗?”这是陈岁云第一次问起有关那五年的事情。

韩龄春道:“有过。”

“但是没有想过回来找我。”

韩龄春不说话,几乎等同默认。

陈岁云抹了把脸,哑着嗓子骂了句脏话,“我真是猪油蒙了心,信了你的鬼话。”

韩龄春少时在北方长大,北平城的风沙养出他一身的反骨。他现在在上海,人人称赞他温文尔雅,宽和大方。但他在他的家族里,名声很不好,大家都知道韩家老四桀骜不驯,乖张刻薄。

他会有这样的变化,得益于他在欧洲五年的流浪。

韩龄春离开上海后,最先去了英国。蛮横和血腥的掠夺扩张铸就了日不落帝国的光辉,但这光辉并没有映在每一个英国人身上。即使是在最繁华的伦敦,每天仍有数不清的人死去。一位公爵慈悲地称赞他们为英格兰大陆的基石和养料,也不知道这些基石和养料会不会感谢公爵的赞赏。

后来他去美国,这片大陆暂时无人问津,但充盈着矛盾与冲突,他生长的速度像是吮吸母亲的孩童,就是不知道谁会是那个受难的母亲。

他走过很多地方,在码头上,见到运送黑奴的货船,一条人命比一盒茶叶要廉价。他看见了倾倒在海里的牛奶,像某种奇特生物的血液。他同样见到了战争的兴起,这是混乱又动荡的二十世纪初,韩龄春觉得人类或许可以终结在这个世纪。

韩龄春辗转在几个学校里待了很长一段时间,最开始学数学和经济学,后来学哲学和社会学,在此期间他加入了一些艺术社团,因此改学画画。不过他不具备画家柔软的心肠,一些作品被批判为冷酷无情。一段时间里宗教活动进行的如火如荼,他跟风去研究了一阵宗教学,但由于他没有宗教信仰,研究得也并不深入。

学校里的生活比起动荡的欧洲,要平静很多,因为黄种皮肤而被排挤都只是不值一提的小事。

离开学校后他的衣食住行成了问题,于是尝试做生意,成果是两个工厂和一座乡间别墅。资本家们说话很好听,夸赞韩龄春的天赋,体态,样貌和贵族气质。一些人与他建立了稀薄的友谊,并在回国后仍有着生意往来。

后来有一天,在法国的一个乡村酒吧里,他认识了一个唱歌的白人姑娘。那姑娘没什么出奇,只有声音很特别,沙哑着嗓子,凄迷又妩媚。

这让韩龄春想起了一个人。

陈凛,陈岁云。韩龄春记得他的名字,也记得更多。因为韩龄春不常想起他,所以回忆都是新的,十分清晰。他听着女人的声音,想起陈岁云的脸,嬉笑怒骂,都那么鲜活。

回忆拉到最后,是在码头上,风很大。他依稀记得陈岁云的眼尾发红,是被风吹的?还是他哭了。

那一瞬间,韩龄春浑身一震,心上不知道什么时候缠绕了一条细线。细线那头扯动,狠狠拉扯了他一下。

韩龄春终于发现了掩盖在自由之下的隐痛,这疼痛那样微弱又那样持久,分秒不歇地折磨着韩龄春。

一首歌之后,他决定踏上归途。

第37章

陈岁云送走陈霜华,之后就关了陈家书寓。陈家书寓才装修没多久,又是住了多年的老房子,陈岁云舍不得卖,只暂时搁置在了这里。

韩同澜的义演会到了尾声,最后一天的时候陈岁云让人把那架翡翠屏风送了过去。众人不知缘由,惊叹于陈岁云的财大气粗,让陈岁云在最后狠出了一把风头。

将这些事情料理完,陈岁云就搬进了自己在芙蓉里的新家。芙蓉里地方偏,在租界边沿,进了弄堂左拐,直走到最里面一户,就是陈岁云的房子。

这是他很早之前就看好的地方,红砖房子,雕花门楼,天井要比一般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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