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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自己父亲递给自己的一封舞会的邀请函的时候,她是相当的惊讶的,这是一个相当“高级”的舞会, 舞会的主人居然是一位剑桥的教授沃顿爵士。

“爸爸, 你居然认识伦敦的教授, 这太棒了!为什么我们之前都不知道?”莉迪亚高声说着。她旁边的贝蒂也很惊讶,但是伊丽莎白并不惊讶。

“我没说过吗?我记得我说过的。我们曾经是同学来着,我们保持每月一封信的来往, 我有把丽琪和玛丽写的好的十四行诗寄给他, 你们要是好好看书,好好学写东西, 也早记住了。”班纳特先生说,他确实说过,但是两个小女儿整天的心思就在衣服和蕾丝帽子上,让她俩写诗, 听到开头就跑出去了。

“哦!不!”贝蒂和莉迪亚抱在一起,写诗啥的是她俩最不喜欢的事情,她俩交换了一个“在舞会上离舞会的主人远些。”的眼神,“爸爸,我们知道了!我们去打扮了!”然后嘻嘻哈哈地回去精心打扮自己。

看着跑远的两个妹妹,伊丽莎白摇摇头,将给朗伯恩写的信寄出去,然后又从邮差那里拿到朗伯恩的回信,回信里有一份玛丽写的,是一首十四行诗,诗的内容不是莎士比亚式的赞美爱情,而是……强调贞操对女人的重要性。

伊丽莎白还记得在刚知道莉迪亚和威克汉姆私奔,她回家去的时候,玛丽对她说的:“这是我们的前车之鉴,但凡女人家一失去贞操,便无可挽回。”即使现在,伊丽莎白隔一天寄一次的信里说明了现在的情况,玛丽依旧寄来这样内容的信。不知道是玛丽当时就写了还是现在依旧这样认为。

“收起来吧,别让莉迪亚看到。”班纳特先生看完玛丽的十四行诗,对伊丽莎白说。

“好的,父亲。”伊丽莎白和班纳特先生看完都有些严肃——同一件事情不同的人理解的重点也不同。

收到玛丽的信的事情莉迪亚和贝蒂一概不知,在房间穿裙子的贝蒂和莉迪亚却有着和往常不一样的对话。“莉迪亚,这次……你还喜欢那些红制服吗?我有些不太喜欢了……”

“嗯?为什么不喜欢呢,贝蒂?你想找什么样的丈夫?”

“不知道,我自己也没有什么标准,商人,牧师,律师都可以吧,父亲说会帮我相看,也会帮你相看,或许就从今天晚上的舞会开始。”

“今天的舞会?那你要好好打扮打扮,我是不觉得这个喜欢十四行诗的教授的舞会上,有帅气的红制服出现。”莉迪亚说,她知道自己的这个比自己只大一岁多的姐姐并没有多少主见,因为她的事情,不再喜欢那些红制服也是好的。

毕竟,现在还在英国本土的红制服大多数是纪律涣散、英勇不足的民兵——不说和拿破仑一世在欧洲大陆的战争,就是今年的六月,“不孝子”美国也对英国宣战了,去这两方哪儿的战场的都是训练有素的军官,而不是威克汉姆那样的。

姐妹们装扮好了,只等夜幕降临去参加舞会,这次的舞会里,来的很多“丹蒂公子”——蓬松的头发,高高的领结,修腰外套、鼓起的胸膛,这时候最潮流的装扮的风度翩翩的花花公子,而他们大多数是学生,这是开学前为数不多的舞会。

这些“丹蒂公子”会和参加舞会的大家闺秀们跳舞,如果有合心意的再多接触,再订婚吗,等学业结束后才会考虑结婚的问题,一切都是正常的流程。所以,来参加这样的舞会,班纳特先生还是很放心的。

班纳特先生在二楼和沃顿爵士聊天,看着楼下自己的三个女儿和丹蒂公子们跳舞——莉迪亚每次舞曲都换一个新的舞伴,她对这比梅里顿高级多的舞会适应性良好,但和舞伴大多数只跳舞,聊天很少;贝蒂连续两支舞和一个稍显笨拙的男孩跳舞,没莉迪亚带着,她在舞会上有些拘谨;而伊丽莎白像是有心事,只最初跳了一次舞就坐在嘉丁纳太太旁边吃水果,然后看着自己两个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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