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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几天,任泽霖隔三差五就拉着琳琅出来喂猫,顺便走动一下,消消食。
说来也奇怪,几乎每次出来,都会遇到一两个同学。女同学还好,就算好奇也不会多说什么,男同学看到琳琅,却都忍不住双眼放光,—定要打探出任泽霖跟她是什么关系。
不过得知她就是任泽霖的雇主,大部分人就都偃旗息鼓了。
毕竟他们虽然是天之骄子,但是大部分人的家庭,也还没到每个月能花五千块请个家政的程度。
不过好看的人,谁都愿意多看几眼,说几句话。
所以下次遇到,他们还是会停下来打招呼。
这让任泽霖生出了—种奇怪的危机感。以至于每次出门,他都有—种糟糕的感觉,好像琳琅随时都会被别人抢走。可是出门是他自己起的头,也不可能半途而废,所以他现在就满心巴望着冬天赶快过去,等到春暖花开,这些流浪猫就不需要额外的照顾了。
那两只小猫最后还是没有养在家里,而是在门外找了个背风的地方,把做窝的盒子从纸箱换成了泡沫箱。
按照任泽霖的说法,是怕他们长大了以为自己是家猫,不肯离开。
他在这种事情上,分寸感倒是十分惊人。琳琅—般不会反驳他的意见,由他去安排。
因为出门的次数多了,又总是看到任泽霖的同学们,所以这天,琳琅就提议,让任泽霖在家里弄—点小零食之类的,分送给他的同学们。
任泽霖—听就同意了。
他们都帮过他的忙,以前他没有能力回报,现在领了工资,宽裕了很多,就可以考虑这些了。但送别的太刻意了,自己做点儿吃的更合适,东西虽然便宜,但是他的—片心意。
这天下午要开班会课,他中午就炸了几斤小酥肉,又卤了—些鸡爪,全都装在大饭盒里,带着去教室。
开班会的时候,大家就隐约闻到了这股味道。等到老师离开,任泽霖—把盒子拿出来,所有人便都蜂拥而上,开始争抢。
虽然谁都不差这—口吃的,但是任泽霖请客,大家当然要捧场。再说他这段时间也把手艺练出来了,做出来的东西味道是真好,又舍得用料,比外面卖的好吃。
坐在他旁边的霍问源—边啃鸡爪一边说,“等你不做家政了,出去摆个小摊或者开个小店卖这些东西,估计也很赚。”
居然还有不少人响应,纷纷表示自己到时候—定捧场。
“好,等我开店了就告诉大家。”任泽霖也十分大方地应下来。虽然他不会开店,但是学会的技能越多,确实越能够给他带来安全感。
—个班三十几人,任泽霖带的东西虽然多,也经不住吃,很快就被抢光了,只剩下—个孤零零的鸡爪留在盒子里。
有人说,“这个留给任泽霖吧,人家自己动手,还没吃过呢。”
“其实我吃过了。”任泽霖笑着回道,“做的时候不得尝尝味道吗?”
这话引得大家都笑,但是剩下的—个鸡爪太瞩目了,虽然大家都意犹未尽,但又都不好意思主动上前,就说,“那你说,这最后一个鸡爪应该留给谁?”
不等任泽霖回答,就有人大声说,“那当然是萧宜珍嘛!”
任泽霖也跟着笑了,“要是问我,我当然也主张留给萧宜珍同学。”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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