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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买这些东西没必要,但还是没有反对。
没必要是因为他相信,她不会在这里住太久。能拎着五百万到处跑的千金小姐,逆境也只是一时的,怎么可能一直蜗居在这里?
没反对,是因为他觉得就算只住一段时间,要她像他一样忍受简陋的环境和快餐外卖,确实有点强人所难。
所以她要什么,他就买什么。
拎着两大袋子东西回家,一路上回头率简直高得惊人,甚至还有不少一样去菜场买菜的老太太跟他搭话,对于一直独来独往,仿佛患了孤僻症的戚重而言,这种感觉太不习惯了。
不过也幸好有这些人帮忙降价,指点他什么东西该怎么买,不然还没那么顺利。
上了楼,他刚将一只手里拎着的袋子放在地上,准备掏钥匙,面前的门就被打开了。琳琅站在门内,笑盈盈地看着他,“回来啦!”
戚重怔了一下,她已经伸手接过了他手里的袋子,转身进屋。
他迟一步反应过来,本来还想说袋子很沉,但看她轻轻松松的样子,只好把这句话咽了回去,拎起地上的袋子,也进了门。
午饭吃的是清汤涮菜。
琳琅倒也不是完全不讲道理,自己想吃清淡的素菜,但也给他下了肉片和各种丸子,还调了好几种蘸料碟,让他自己看着选。
戚重闷头干掉一碗饭,才开口,“你这不是会做饭吗?”
“这算什么做饭?”琳琅好笑,“这么简单的涮菜,也就是能吃而已,上不了台面的。”
只会煮泡面的戚重:“……”
两人对于“做饭”的理解,显然有着巨大的差别。
但是不管怎么说,有琳琅在,可以在家里做饭,他终于不用一边自我厌弃一边吃那些不健康的外卖套餐,也算可喜可贺。
而这件事,就像是一个小小的信号。
从这一天起,琳琅开始逐渐改造起戚重这处小出租屋来。
戚重刚搬到这里两个月,屋子里除了房东留下的家具之外,个人物品少得可怜,因为是租房,他也懒得弄什么装修,反正他只要有个睡觉的地方就行了。所以到处都空空荡荡,充斥着一种“将就住住”的气质。
但琳琅显然不是能将就的人,她从网上采购了不少东西,开始一点点给房间增加装饰。几乎每次戚重出门回来,家里都会多点东西。
墙纸、墙面装饰,收纳柜,厨具,碗筷,茶具,地毯……就连原本的沙发和电视,也换上了新的套子。不过几天功夫,整个房子简直焕然一新,戚重明明是亲眼看着他折腾的,但是真正完工,还是免不了惊叹。
他小时候在村子里,总是听那些老人们说,家里还是要有个女人才行,那时没有特别的感触,此刻回想起来,才觉得真是至理名言。
被琳琅打发着下楼去扔垃圾时,戚重脑海里突然冒出一个神奇的念头来。
他现在,像不像是偷偷在家里养了一个田螺姑娘?
这种不管任何时候回来,家里都亮着灯,有个人在等待自己,有热水热饭,有嘘寒问暖的感觉,实在是太好了。好像这里真的变成了“家”,变成了他可以彻底放松下来,让心灵和身体一同栖息的港湾。
虽然不知道这种日子还能过多久,但戚重也从心里开始珍惜起来。
晚上要睡觉时,他看到琳琅将原本叠好靠墙放着的日式榻榻米放下来,铺好垫子、床单和被子,便主动开口道,“睡地上不用担心伸展不开,我睡这里,你睡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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