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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办公楼出来,去了一趟超市,挑挑拣拣买了一些自己看得上眼的菜。

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第一次进超市生鲜区,看什么都甚是新奇。

嫩葱似的手指又白又细,指甲亮晶晶的,坠着花里胡俏的宝石装饰。

有两根手指戴着戒指,一枚是和路听野订婚那日浮夸的钻石排戒,另一枚是她自己选的碎钻对戒,手腕上还叠戴着两条一模一样的全美钻石手链。

总之是珠光宝气的一只手。

非常合适用网络上的一句调侃,买假的都不敢买这么夸张的款式。

路听野蹲在生鲜区,最底下那排架子上摆着猪肉,他实属没有看见沈常乐,是无意间余光瞥见这只手才下意识侧头看过去。

女人皱着眉,那漂亮的手在两盒肉中犹豫不决。

“选左边那个吧。”

“颜色好,应该没有注水,你再拿手戳一下,看看是不是能回弹。 ”

周围忽然响起一道熟悉的声音,沈常乐惊讶,先是往两侧望去,随后才看到蹲在一旁的路听野。

男人仰着头,手臂慵懒地搭在膝盖上,那张英挺俊朗的面孔带着懒洋洋的笑。

沈常乐收回手,钻石手链碰撞,发出细微的声响,她很惊讶:“你怎么在这?”

路听野笑了下,站了起来,高度差顿时显现,换沈常乐仰着脸看他。

他伸手,在沈常乐额头上探了探,“这是烧糊涂了?”

身娇体软,养尊处优的大小姐居然跑来超市买菜。

有点古怪。

沈常乐鼻息发出轻轻哼声,“我就不能买菜做饭?”

“不能。”路听野摇头,“你坐着吃饭就行了,让你这祖宗买菜,简直罪过。”

沈常乐这才笑,嗔了他一眼,“体验一下都不行吗。”

“反正今天我买菜做饭,你等着吃就行了。”

她一锤定音。

路听野当即嘴巴张大到能塞鸡蛋,非常震撼,连续追问了三遍你是不是发烧后成功得到了沈常乐的一巴掌。

回到住处,沈常乐没有换衣服,穿了一件围裙,洗过手就开始做饭了。

路听野非常担忧,并不担忧沈常乐把厨房炸了,而是担忧这祖宗脑子坏了。

无缘无故做什么饭。

关键是她敢做,他也不敢吃啊。

沈常乐到最后烦了,瞪着眼,凉飕飕地看着他:“你是不是还啰嗦?我说了我做饭,我今天就一定得做。你回房间去就行,别在这碍眼,做好了我叫你。”

“.........”

“不是,我就怕你拿刀伤到手。”路听野抓了抓后脑勺,“你倒油的时候千万别溅水进去啊,会炸油星子。还有——”

路听野转身跑回卧室,拿了面罩和口罩,“你把这个带上。”

又从抽屉里拿出一幅橡胶手套。

“这个也带上。”

沈常乐:“.........”

离开时,路听野一步三回头,也不知是恋恋不舍,还是惴惴不安,表情难以言说。

活像是老母亲第一天送崽子去幼儿园,心里不是滋味,恨不得进学校陪读。

沈常乐翻了个白眼。

做饭有什么了不起,她难道还做不来?

十五分钟过后,沈常乐看着一片狼藉的岛台,沉默了片刻,随后拿出手机打开软件,搜索西红柿炒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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