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108(1 / 2)

加入书签

了捏眉心,吐纳间掺着酒气,酒会上喝了两杯白葡萄酒,到此时酒劲才上来。

她想到了路听野,他就像酒,不是烈酒,是那种包装花里胡俏的果酒,喝一口决计不会醉的饮料酒。

因为味道好极,可口的甜迷惑了大脑,哄的人一杯接一杯地喝,喝到最后,喝糊涂了,意识到醉了,方知这酒的后劲居然这么大。

进门后,沈常乐东倒西歪地倚着鞋柜,拿脚蹬鞋跟,可蹬了好几下,鞋还是牢牢地嵌在脚上,她低头一看,才知道这鞋有袢扣。

“麻烦。”

嘴里嘟囔了句,她干脆懒得脱鞋,踩着高跟就进了客厅,把包扔在沙发上,人也跟着倒了上去。

沙发软得好似流沙,微醺的感觉让她恍若沉浸在春风里,看什么都在荡漾,她自己也在荡漾。

路听野洗完澡后出来,才发现女人正恬静地窝在沙发里,一双勾人的眸子浅浅闭着,格外乖巧。

唇瓣上靡红半褪,面颊透着粉,身上还是那件圆领的紧身小开衫,只是因为换了姿势,领子兜不住那一片月光,肆意地流泻出来,腻得人双眼发红。

路听野滚了滚喉结,不由自主地停下擦头发的动作,走过去,蹲下,更近更细致地描摹她的娇憨,像观赏玻璃缸里的热带鱼。

“水....”

女人的唇瓣嚅嗫了两下,“想喝水.....”

很快,一杯热水递到唇边,细心地插上吸管。

沈常乐感觉有东西戳着唇瓣,睁开双眼,对上一双温柔昳丽的眼睛。

清澈的琥珀色,漂亮得不像一个男人能拥有的。

她好多次都在想,一个男人生这么一双漂亮又多情的眼睛,简直就是糟蹋。

“喝水,姐姐。”路听野对着她笑,盛满星光的眼睛弯了下。

乖顺得像一只小狗。

他们又回到了从前。

是的,他又开始在她面前装乖了,不过这一次,她才不会信。

他就是天生的小混球。有着尖牙利爪的狼。

沈常乐缓慢地眨了眨眼,紧接着坐起来,把水杯拿过来自己喝。

“我喂你喝不是一样的吗......”路听野瘪了瘪嘴。

沈常乐皱眉,看不惯他这般做戏,拿高跟鞋尖踢了下,也不知道踢到了哪里,弄得他喉咙里闷出一声令人脸热的低音。

“别装。”

“没有。你知道我那里挺敏/感。”男人唇边勾着笑,怎么看怎么觉得挺坏的。

沈常乐哼了声,忽然觉得自己也挺傻的,从一开始被骗的不就是她吗?傻乎乎地以为他是没人要的小狗,把他领回家,保护他不受人欺负,折腾了一圈,才发现他哪里是流浪狗,明明就是头攻击性极强的狼。

现在欺负到她头上了。

沈常乐气不过,心尖因一些羞臊的事而颤了下,抬起高跟鞋踏在他的胸口,使力,性感的细跟陷进去一点点,将他那一身暴戾的,精壮的,总是欺负她的肌肉踩在脚下。

“我看你哪哪都敏/感。”沈常乐咬牙切齿,精致妆容是她另一层画皮,娇冷又带着征服欲。

路听野笑了,露出他标志性地尖虎牙,“是,我对你哪哪都敏/感。你就是碰我脸,我都能石更。”

“.......”

沈常乐羞恼地瞪他一眼,脚下使力,狠狠地踩了一下,路听野因为蹲着,不好使力,一晃神就被她踩了下去,整个人干脆粗野地坐在地上,双腿岔开。

“我看你是哪哪都犯浑。烧我的婚纱,拿烟呛我,订婚宴上恐吓我。”沈常乐没每一句,脚下就用力一分,细跟几乎戳进他的皮肉,路听野的脸色陡变,在她说烧婚纱的时候,他的眼神很没骨气地躲避了一瞬。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