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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遗物从港城搭黑船跑到江城,从小混在鱼龙混杂的市井,什么脏的烂的混的没听过,什么不敢说。

他就不是那种西装革履,风度翩翩的贵公子。

穿得再斯文,打扮得再矜贵,也掩不掉那骨子里的坏劲儿。

是碰到她以后,他就开始克制了,太克制了。

每一分每一秒都克制。

沈常乐红着脸,眼泪从眼角落下来,她看着自己踩在车窗上的右脚,看着自己踏在方向盘上的左脚,十根脚趾紧绷着,她哭出来了。

就没这么被人欺负过!

“再开点儿,姐姐不是学过跳舞吗?”路听野不爽,抬手在蕾丝上打了一巴掌。

沈常乐闷哼一声,怎么能打那儿!她咬着哭腔:“我配合你已经很……你别太过分!”

“这就过分?”路听野挑眉,狭长的桃花眼里闪着笑意,坏的很,“你在我面前和别的男人亲,还把口红都亲花了,亲的流/汁了,不更过分?”

说着,他是真的不爽了,又给来了一巴掌。

这儿真是越教训越软似的,就像棉花糖,不,像草莓味的冰激凌,会融化成奶油。

“才没有!我没有亲他!什么流/汁!你个流氓!”沈常乐气得呼吸发喘,“我那是演戏给你看的!”

路听野动作停了下,又拧了一下,这才翻身往上,看着她:“演什么戏?”

“没什么!”沈常乐一下说漏嘴了,犯犟地把嘴紧紧闭上。

路听野眯了下眼,不知从哪儿翻出一盒东西,拿牙齿一咬,塑封就撕开了,他慢条斯理地穿戴东西,一边脑子里飞速运转,直到两人都同时颤了下。

路听野的脑袋一向聪明,就是在这种环境里也依旧运转不停,“妈的,我知道了。沈常乐,你他妈为了嫁给傅砚泽,你演戏都要把我给甩了?”

说着,那怒火全部裹挟在某个点,疯狂撞/击。

“傅砚泽有什么好!就是个老东西!比老子大六岁!比你大两岁!你居然能看上他?”

他跟发了疯似的,不管不顾的力道。

沈常乐从小去游乐园就不敢坐任何刺激或者惊悚的项目,但这项大概比过山车还要后劲十足。

轻盈的跑车仿佛开在黄沙路上。

颠簸。

“谁说--谁说--我....看上....傅烟泽.....乱讲…”她说话断续,语不成调,四声调念成了一声调。

“那你就是看上了傅家。”

路听野咬牙切齿,额角上的汗水划过凌厉的下颌线,带着力量感的肌肉让人看着都脸.红心跳。

这都是些什么狗血剧情。

“果然是个清醒的坏丫头。知道和我这种穷小子只能玩玩儿,和有权有势的公子少爷才能结婚。”

他说这话时带着点哑,又恼恨又轻佻,仿佛是拿她没有任何办法。

除了破坏,除了毁掉漂亮的粉红色以外,没有任何其他的念想。

“你有病.....”沈常乐没有任何力气了,脚趾踩在车上,寻求一个支点。

“是,我就是有病。”

“疯病。”

他单手抓住一只球,低沉说:“被你这公主逼出来的。”

沈常乐吸了吸鼻子,即使他很凶,很大力,很蛮,她也觉得很可爱,终于又变可爱了。

像一只虚张声势的小狗。

就是太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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