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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爪子擦嘴角的血迹。
“我回答你之前的那个问题。”
沈常乐怔:“哪个问题?”
“女朋友那个。”路听野盯着她,一字一顿。
沈常乐心里忽然发毛,不知道他似笑非笑的表情里藏着什么,只能应声:“哦.....那个问题怎么了吗?”
“我没说错吧,我.....的确不是你女朋友。”沈常乐费力勾出一个让人瞧不出情绪的微笑,拿起桌上的柠檬水,小口喝着。
路听野点头:“是,你不是我女朋友。”
“但你是我未来孩子的妈。”
“噗--”
沈常乐把嘴里的柠檬水全部喷在了路听野脸上。
“路听野!”沈常乐气急败坏,脸红透了。
路听野阴沉沉地看着她,抬起胳膊拿衣服擦了下脸,“我给我孩子妈做饭,当然可以。”
“谁要给你生孩子!你--变态吧!”
“你沈常乐的孩子,要么是捡来的,要么是我的种。你自己看着办。”
“毛病!”
-
订婚的事告一段落,沈常乐没过上几天平静的好日子,就被迫搬家。
路听野美其名曰,婚前同居很有必要,裴珊对此双手赞成。
裴珊亲眼见识过,沈常乐和路听野同居的那段日子,肉眼可见胖了不少,看来是帅哥做的饭养人。
沈常乐冷漠地看着路听野在他们家疯狂表演“好好先生”,进入角色挺快的这人,已经完全把自己代入在未婚夫的状态里了。
离法定结婚年纪还他妈有一个月呢!
关键是,路听野人前人后两个样。两人在一起时,他可没这么谦逊有礼,温柔和善。
搬家那天,沈常乐收到路听野发来的地址,她看了好几遍才确定没有看错。就在国宁中心的商住两用写字楼,她工作室楼上那层。
沈常乐:【你这不是多此一举?为什么不直接住我工作室?还要搬来搬去,麻烦。】
很快对方发来消息:【?】
沈常乐一愣,也发了个问号过去。
路听野的电话打了过来,沈常乐接通,就听到他咬牙切齿的声音,“沈常乐,你有没有良心?”
“我怎么没有良心了?”沈常乐确实不知道。
“你把我赶走,我还要舔着脸住你那,我又不是狗。”
沈常乐不做声了,想到了她亲手把他赶走,让他搬家的事。自从两人分手后,沈常乐一步也没有踏进过工作室,她也不知道路听野是什么时候搬走的,依照他那倔犟的性子,怕是当晚就打包走人了。
“而且......”阴郁的声音停了半拍,对面似在深呼吸调节情绪,“鬼知道我走后,你把哪个男人接进去颠鸾倒凤过。”
“...........”
沈常乐真不知道路听野哪来这么多形容词,哼了声,小声说了一句才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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