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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5(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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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男生。

但什么方面都优秀的男孩放到沈常乐的面前,也就不够看了。

沈常乐太耀眼太高不可攀,比之公主也没差,那些有点儿小钱的富二代在别的女生面前侃侃而谈自己表有多贵车有多牛逼,但沈常乐面前屁都不敢放一个。

陈嘉岁没有说什么,还是感恩地收下了这间店铺,陈家的面馆就此开进了上京最牛的商场,因为味道好价格实惠份量又足,很快就被一传十十传百,引来各大美食博主探店,刮起了一波不小的风,生意也是蒸蒸日上,一家店不够了,开了第二家第三家。

但一年过后,底下人跟沈常乐汇报,才知道陈家把去年的租金差额一分不落地全部打给了她,之后每月的租金也一分不差,没占丁点便宜,而且两年的约满,陈家也没有续约,要从沈家的商场里搬出去。

沈常乐还去问过陈嘉岁,为什么要这么做,不就是一间铺面吗,有什么大不了,她甚至不觉得陈家发家跟她有关。

她是那种喜欢一个人就要挖心挖肺地对人好,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一旦走近了她的心里,她就会彻底放下防备,所以她不轻易喜欢一个人。

陈嘉岁没有说什么,只是耐心地解释,告诉她以后不要再做这些了,他不想别人说他和她在一起是图她的钱图她的地位,他对上流社会的圈子一点儿也不好奇,一点也不憧憬。

他为了证明他不是那些人口中说的沈公主的“狗”,从此以后避着沈家走,不沾一分一毫的好处,就是中途陈家的生意没那么红火了,急需一大笔资金填补缺口,他宁愿去找地下高利贷,也绝不找沈常乐开口。

沈常乐一开始没想通,后来才有些想通,或许那几年陈嘉岁和她在一起的每分每秒都是承受着巨大的压力的,那不是一种愁吃愁喝的压力,是折脊梁磨心气的压力。

分手是陈嘉岁给这段感情盖下的最纯粹的戳印。

是的,他两袖清风,他宁为玉碎。

........

沈常乐收回有点跑偏的思绪,意味深长地看了眼面前像一棵白杨树一样挺拔的少年。

“你喜欢给女人当狗啊?”她问。

路听野皱眉,有点无语。他深深吸了口燥热又冰凉的空气,恨不得把沈常乐的手拿过来再狠狠啃一口。

他冷哼,眼神是明火执仗般的直白凶狠:“我就喜欢给你当狗,大小姐。天天换主人的就不能叫做狗了,那叫病毒,病毒才不挑宿主。”

沈常乐噗嗤一下笑出声来,一双狐狸眼亮晶晶的,比那深紫色丝绒盒子里的每一颗宝石还要亮,还要通透,还要抓人。

“可以啊。”

“那你给我当狗吧。路听野。”

沈常乐轻飘飘扫了一眼路听野。她承认,她对路听野很好奇,很有兴趣。她就想看看他能到什么程度。

赛马会第二天的赛事比第一天的更精彩。

沈常乐起了个早,路听野还以为他们要早早赶过去,没想到沈常乐不急不忙一直打扮到中午,两人又找了个米其林餐厅吃了一顿,这才慢慢悠悠地坐车往俱乐部的马场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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