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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你时你——”
应隐赶紧捂他的唇,漂亮的一双眼可怜瞪他:“别说。”
商邵住了口,扣住她腕骨将手移开,追逐她唇吻上去。
应隐被他吻得晕晕乎乎,嗯嗯啊啊断续地说尽实话。
“我妈妈迷信,……找算命先生算了生辰八字,说这里要有一颗痣,……是点睛之笔,”喘一声,“所以十六岁那年,嗯……她带我去做了这颗痣。”
商邵听得低笑:“怎么比我们香港人还迷信?”
应隐点点头,眼里全是泪花,灯下,目光被照得迷离。
“这件事只有你知道,可不可以饶了我到处说你平平无奇的罪?”
商邵垂眸,目光凝着她:“所以你第一次见我,还是在陈又涵那里。”
“嗯。”
在他的注视中,应隐的脸色不受控制地染上红:“虽然是在那里,但回忆起来,总觉得像是在冰岛见的。”
“为什么?”
“因为看到你的第一眼,就想到之前去那边玩时见过的黑沙滩和蓝冰。”她的勇气和羞耻心都透支,只好紧紧环住商邵的脖子。
商邵一怔,轻笑一声冒出粤语:“痴线。”
应隐紧闭着眼说:“我想跟你认识,第一眼就想。”
商邵的唇灼热地压着她的耳廓:“为什么?为什么第一眼就想认识我?”
他的心简直被海水泡涨,泡烂。
明明知道他是商家少东时,因为觉得他平平无奇,反而生不出结识的兴致,他几乎能想像到她当时的惫懒和意兴阑珊。后来再相见,明明又不知道他身份显赫超过在场所有,偏偏却第一眼就要认识他。
“因为……”
「因为是一见钟情。」
应隐说不下去,把这过于直白的一句宛转开来,主动向他索吻:“因为我喜欢你让康叔转达给我的那句话,‘想要听雨,不必淋湿自己’,喜欢你让他转交给我的那张羊绒披肩,我湿透了,用它擦身体。”
这最后一句简直像催情。
“那上面有我的味道。”商邵低哑着,喉结滚动时,难耐得厉害。
他车上的披肩不常用,但总是备着,难免沾染他的气息,被他看书睡觉时在膝上搭过。
“我知道。”
应隐说完这三个字,尾音仓促得还没落完,就再没机会开口了。商邵吻她,舌面摩挲,卷她清甜津液,彼此情动厉害。
一顿粥喝得很慢。
离开前,应隐去洗手间。护垫上干净清爽,只有些液体幼滑清亮。
她撕了,也没换新的,用专门的湿巾仔细清洁了一遍,又在水龙头底下洗了好久的脸。
凉意劲足,把她的面红潮热都带走。
出了荣欣楼已快八点,商邵陪她在夜色下闲逛。
他没开车,不惧狗仔在人潮中认出他,但应隐不同。她口罩蒙得严实。
商邵离她一步远,不敢太亲密,直到垂在身侧的手被她碰到。
若有似无地碰到两下后,谁都没说话,但他当机立断,将她牢牢牵住了。
应隐明显抖了一下,但没抽开。
她想要的。想要他牵着她,光明正大地走在大街上,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陪她逛遍小店,吃那些最老字号服务态度最差的临街食铺,像天底下任何一对普通情侣那样。
如果狗仔或路人粉丝拍到,就当是送给她和他的贺礼。
商邵完全想不通,她一个平时大门不出只去片场的女明星,是怎么兴致不倦地走这么多路的。
一直逛到凌晨,这城市不歇,她也没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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