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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16(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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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柴骨肉本身味道不重,多配蘸料吃,姜纾喜欢米醋加两滴香油,楚溪客喜欢香浓的芝麻酱,钟离东曦喜欢蒜泥,贺兰康喜欢红腐乳,阿肆总是充满好奇心,所有蘸料都要加一些,最后口味奇特到一边吃一边龇牙咧嘴,然后又忍不住继续吃。

与柴骨肉相比,贺兰康更喜欢酸菜炖五花。

酸溜溜的菜帮子伴着大片的带皮五花肉,依旧是大火炖,酸菜不会炖烂,且吸饱了肉中的油汁,五花肉连皮都是软嫩的,却不显油腻。

大口吃肉,大碗干米饭,正适合贺兰康这种大开大合的性格。

阿肆跟贺兰康口味相似,不过他更偏爱蒜泥白肉。巴掌大的薄薄一片,蘸上香辣的蒜汁,阿肆一口能吃三片。

钟离东曦虽然看上去雨露均沾,楚溪客却细心地发现,他还是临幸那碟蒜泥护心肉更多些。

护心肉是猪心和猪肝之间的一块肌肉,纹理较粗,稍有腥气,胜在口感劲道,毫无油腻之感。经过楚溪客的卤制,腥味不见了,只剩下嫩嫩的肉香。

同样拌着蒜汁吃,却是和蒜泥白肉完全不一样的口感。

楚溪客眼疾手快地从贺兰康筷子底下抢走最后一块护心肉,笑嘻嘻地放到钟离东曦碗里。

钟离东曦噙着笑,转而给他夹了一筷猪耳丝。

这就是楚溪客的最爱了。

不过,楚溪客的“最爱”挺多的,就拿这顿年夜饭来说,猪耳丝、猪肚丝、猪肺炒姜丝……他每一样都吃得美滋滋。

这才是真正的雨露均沾。

家里的小动物们也有各自的“年夜饭”,牧草、萝卜、猫饭、小鱼干、兔粮和各种楚溪客自制的宠物小零食,满满当当摆了一桌子。

桑桑吃了一会儿,又跑到人类的桌子这边,嘴里叼着小鱼干放到楚溪客手边,还软软地喵了一声。

这就是交换食物的意思了。

讨饭都讨得这么绅士,楚溪客不给它都不好意思了。

桑桑心满意足地叼着一块护心肉回去,没有自己吃,而是放到了小猫崽的饭盆里。

虽然过去了整整一年,小猫崽的警惕心还是没有完全放下,一家子小动物开开心心围成一团,只有它孤零零躲在角落。

并不是有人排挤它,而是它始终保持着骨子里的野性,没有完全融入这个家。

不过,它也没跑掉,即使楚溪客打算把它放生,小家伙也没走。

如今小猫崽已经一岁多了,是一只成年猫了,原本稀疏的灰毛已然褪去,长出了金褐色的底毛和黑色的斑点,是一只漂亮的小豹猫了。

或许是幼崽时期缺乏营养的缘故,小家伙比寻常豹猫体型短上很多,好在这一年得到了很好的照顾,体格倒是十分健壮。

它从来不会白吃楚溪客的准备的猫饭,时不时就会消失一两天,再回来时总能托着比自己还要大上好几倍的猎物。

每每打猎归来,小家伙都会昂首挺胸地把猎物丢在楚溪客面前,然后高冷地“嗷”上一声,直到亲眼看着楚溪客把猎物收起来,才会迈着小猫步退回自己的领地,悠闲地舔毛毛。

那养家糊口的骄傲劲儿哦,都要从每根毛毛里溢出来了。

据云竹推算,小猫崽出去的频率和猎物的重量刚好是它、桑桑和二桑这段时间的口粮。

也就是说,在小猫崽的观念里,桑桑和二桑是它养着的……

第一次听云竹提起的时候,楚溪客突然产生了一个诡异的想法——他们全家,包括人和猫,最不聪明的或许是他,就连小灰叽都要排在他上面……

认清这一事实的楚溪客一口吞下一个大饺子,该吃吃该喝喝,总之是非常认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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