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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酝的舌尖被吮得发麻,口腔里搅动的风暴夺去了呼吸, 他有点畏惧地缩了缩。
一只大手插入了他的发根, 禁锢他所有的逃避和退缩, 宣告占有。
缺氧让他的脑子一片昏昏然, 林酝伸出双手, 紧紧抱住男人的脖子。
辗转之中,突然的触感让林酝昏昏然的大脑清醒了一瞬。
好像……具凯之的那个问题,我有答案了,他迷迷糊糊地想着。
有点害羞,但他没有退缩,甚至在男人微微撤开的时候,勇敢地迎了上去。
身体在战栗,这一刻他把一切都抛在一旁,等待男人接下来的动作。
桑思逸却气喘吁吁地停了下来,撑起身体,挪向一旁。
说不想是假的,但在这四处漏光、毫无隔音、随时会有人进来的帐篷里,还什么东西都没有,怎能让他的宝贝受这种委屈?
懊恼闪过男人眼眸,他只得再挪开些。
只是唇还舍不得离开,在林酝唇上轻啄了好几下,又转向他耳根下的那颗小痣。
“卢卡斯这里,也有一颗小痣,和你的这颗的位置一模一样。”男人在他耳边喃喃,“每当我看到,便会想起你。”
林酝身体一僵。
桑思逸又吻了吻他的嘴唇:“别误会,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他。”
“我分得很清楚,他是他,你是你,我和他只是普通朋友,只不过有时候会忍不住,透过他而想起你。”
“其实后来我也发现,根本没有用,我要的,谁也无法替代。”
“我想要牵手的,拥抱的,接吻的,都是你,也只有你。”
“思逸哥……”林酝的小脑瓜艰难地转动,“你是不是弄错了,我们认识才几个月,你和他,已经认识好几年了。”
“傻孩子,”桑思逸的把脸埋在他肩窝,吻上他的锁骨,“我喜欢你,已经很久很久了。”
“怎么会?”林酝被吻得头晕,依然在较真,“思逸哥,你不会是跟我哥同学的时候……”
小兔子瞪圆了眼睛,却发现十分罕见地,男人露出不好意思的神情。
“真是那个时候啊……”
那个时候,他才十一二岁,又傻又中二的年纪,思逸哥怎么会喜欢?
怎么不喜欢,年少时的温情刻骨,再遇便一见倾心。
那时的桑思逸已经明白,没有什么命硬之说,也想好了要通过林檎,一点一点地,让他的小团子重新认识他,喜欢他。
他找外公拿出了那块珍藏多年的蓝宝石,自己琢磨着,一下一下,磨成戒指。
也见到了小团子的妈妈,热情地和她攀谈,和长辈打好关系。
还想把那块蓝宝石剩下的部分送给林酝,让他体会烧制宝石的乐趣。
他准备了很多很多,打算陪着他的小团子一起长大。
只不过,这一切还没实现便出了意外,他终究还是错失了最爱的少年。
大概是上天觉得,那时的我还不够成熟,没有能力护他周全,所以分开了我们吧。
后来又看我可怜,在一切终成定局的情况下,又让我回来见到他。
连上天都觉得,我们是应该在一起的。
桑思逸再次吻上林酝,低哑着嗓音:“这中间的故事有点长,我慢慢说给你听,今天先睡觉好不好?”
林酝点头,把额头靠在男人颈窝上,闭上眼睛。
桑思逸搂着他,在他背上轻轻地拍。
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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