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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想等春纤年纪到了,他们就认孤身一人的春纤做女儿,然后为其准备嫁妆,风风光光的发嫁,也算是圆了他们之间的纠葛。

这种安排换了旁人来说,都是极好的安排了。但在春纤这里,却洽洽相反。

包/办婚姻,给自己再找个爹娘,名正言顺的管束自己...真不在她的人生规划里。

“认了干亲不好行事,只我心里跟你们亲,那些俗礼免了也无妨。”小红口齿伶俐,自是将家里的安排和许诺一五一十的转述给春纤知晓。春纤闻言笑了笑,“我这人性子古怪,没规矩惯了。若嬷嬷疼我,林叔和林大娘也信得过我,便想办法将我的卖身契找来吧。虽是一纸契书,于我却大有用处。等过几年我年纪再长些,出府时也少些啰嗦。”

要卖身契主要是为了她那套没还办完手续的房子,以及担心上了林家这艘船后,哪天再因为什么事情被赖家的人找理由提脚发卖。虽然卖身契在她手里,但像荣国府这样的人家,也有办法灭了她。但她拿了卖身契,就可以去衙门办良民户籍,之后...她不信真到了危机时刻,她连个逃跑的机会都找不到。只要逃出去了,躲上一阵子,户籍就能用了。

呃,除非是推出去立即杖毙那种。

当然了,她既没给主子们下毒,又没偷宝玉的玉,又怎么可能沦落到立死的地步。

其实相较于其他人,他对林之孝一家的印象非常好。但印象不当饭吃,她也得为自己多做些打算。

几年后荣国府都抄家了,林之孝一家能不被殃及池鱼就不错了。自顾不暇之时哪还顾得上她?

既然小红来传话了,那咱们就将交易细节好好的理一遍。

那些许诺即不是她想要的,也未必能拿到。什么认干亲,风光发嫁,嫁妆娘家的,她都不要。她替小红,替林家去黛玉那里玩卧底,她今年十岁,可以干到十六七岁再出府。但前提是林家必须现在就将她的卖身契给她。

“成交!”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现实一点,做老太太院子里的丫头真比跟着姑娘小爷舒心。

再说得实际一点,黛玉如今才六岁,一般穿越女主穿越过来的年纪都不大。而且百分之七十以上,曾经的年纪都是二三十岁。二十岁左右的女孩子,别人什么样作者不知道,但作者二十来岁的时候可没耐心去照顾小孩子。自己都没长大呢,哪来那么多的母爱和善解人意以及好脾气的去长时间,长时间的体谅一个敏感又邻牙俐齿的小孩?年纪和阅历在那里摆着呢,哪怕穿越前再喜欢,估计临了那份喜欢也会打折扣。

第九章

原着中曾有一段描写贾家年节时应酬往来的文字。正月十七薛姨妈家请吃年酒,正月十八日荣府赖大家,十九日宁府赖升家,二十日就是林之孝家请主子们吃年酒......

从这个请贾家主子们吃年酒的日子排序就可以看出林之孝家在宁荣两府的地位。比不上赖家俩兄弟,却绝对领先其他贾家管事。文中描述少,也许是林之孝俩口子谨慎低调,不像旁人那般张扬吧。

看到这段吃年酒的文字,就可以知道林嬷嬷为了她那一双孙子孙女去求贾母,有赖家放籍的旧例可循,也不是多费口舌的麻烦事。

但林嬷嬷却没选择去求贾母,而是细细考量了一番,吩咐儿子儿媳备了一份重礼后,亲自带着儿媳妇去求了凤姐儿。

良禽折木而栖,虽然凤姐儿不是一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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