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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打断,他侧首看去,只能瞧见太师椅上的人一个刀削般冷硬俊朗的侧脸。
谢征半垂下眼:“他若成了小皇帝那副德行,我怎么把人捧上龙椅的,也能怎么把人踹下去,再择新帝。”
公孙鄞听得这番话,先是一愣,随即低笑出声:“是了,这才像你。”
他话锋一转,忽而道:“大长公主在写与我的信中告知小皇帝要对樊姑娘下手,那樊姑娘再留在崇州,只怕极为不利,要不我多派些人手过去保护樊姑娘?”
喉间又窜上一股痒意,谢征抿紧唇角才忍下了本能的咳意,道:“不必。”
这下公孙鄞的神情又变得极为怪异。
他还以为,这家伙这么急着回来,是因为收到了自己的信,眼下看来似乎不是?
他想着谢十三新送回来的消息,贱兮兮道:“也行,贺敬元虽不在崇州了,却把自己的得意门生送了过去,那个叫郑……郑什么文的,听说不仅一表人才,还文武双全,关键是樊姑娘在临安镇被魏严的死士追杀那会儿,那人带兵去救过樊姑娘,这么一看,也算是有过救命之恩了吧?”
大拇指粗的狼毫笔笔杆在谢征手中生生被折断,他脸上仍一丝情绪也瞧不出,只平静吐出两字:“出去。”
公孙鄞大概是不满意他的反应,继续煽风点火:“我寻思着,往后这两人一同上战场,那还得有无数次的生死之交,有个词叫什么来着?哦,日久生情!”
谢征忽而抬眸朝他看去,公孙鄞本能地往后退了一大步。
但谢征并未动怒,只说:“你三年不进京,长公主还能知晓你现居何处,是长公主手底下的人太过本事,还是你故意让什么人知晓你的行踪?”
公孙鄞脸上一丝浮浪的笑也没有了,只有些意外地看着谢征说:“都能拿这话来刺我,看来是真惹恼你了。”
公孙鄞离去后,谢征才扔开了手上那根被折断的狼毫。
细碎又尖利的木屑扎进了指尖,他面无表情地拔出,后背的刀伤和鞭痕依旧隐隐作痛,可前一刻听公孙鄞说她会和旁人日久生情时,心底那压不住的尖锐痛意和那一瞬间的毁灭欲同样清晰。
他突然一刻也不想等了。
同她分别的时候,明明也知晓她那样好的姑娘,今生就是遇不上他,也会遇到旁的好儿郎。
但那一刻真正来临的时候,他才惊觉自己浑身的血都在逆涌,那一瞬间脑子里叫嚣的只有无尽嫉妒和杀意,整个人却冷静得出奇。
不过瞬息,他甚至连怎么让她喜欢上的人了无痕迹地死都想好了。
冷静下来的时候,整个人就只剩下极度的自厌,掌心全是黏腻的冷汗。
他知道自己好像病得越来越严重了,他不想活成自己最厌恶的那类人。
谢征整个人往后仰,放任自己没骨头一样瘫靠在太师椅上,手臂搭在眼前,遮住了大半张脸,深色的箭袖衬得他带着病气的下颚愈显苍白,身上弥漫着一股阴郁之气。
在公孙鄞来这里之前就得了他吩咐去调备人马的亲卫进屋来时,单膝点地抱拳道:“侯爷,押解随元青的车马已备好,大军随时可出发。”
谢征沉郁出声:“出发吧。”
等公孙鄞再慢拍得知消息时,跑到城楼上看着远去的军队,几乎给气得一蹦三尺高,他愤愤道:“难怪谢九衡那厮说不必增派人手,他都带着军队过去了,还用增派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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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
长信王死后,蓟州军又和崇州城内的反贼小规模内短兵交接了两次,每次都是蓟州军获胜,虽然都是些小胜,但也算是鼓舞了一波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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